[發明專利]有機電致發光材料及器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402365.1 | 申請日: | 2018-11-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564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3-06 |
| 發明(設計)人: | 孫恩濤;劉叔堯;馮嘉寧;吳俊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鼎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D487/04 | 分類號: | C07D487/04;H01L51/50;H01L51/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創世宏景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493 | 代理人: | 崔永華 |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區西小***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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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有機 電致發光 材料 器件 | ||
1.一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具有如式(1)所示的結構式:
其中,L為C6~C30的亞芳基;m為1~4的整數;R1和R2各自獨立的為H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基,所述取代基選自C1~C10的烷基或者C6~C14的芳基;Ar為以下結構:
X1~X6為C、CR3或者N,且至少一個X為N,R3為H或者C6~C30的芳基,若存在多個R3時,多個R3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L-Ar不為吡啶基、苯基吡啶基或吡啶基苯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所述結構式(1)選自結構式(1-1)~(1-3)中的任一種:
n為1~4的整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化合物,其具有如結構式(1-3)所示的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1為苯基、萘基、菲基、聯苯基或9,9-二甲基芴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2為H或苯基。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R3選自苯基、萘基或聯苯基。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Ar為二取代的嘧啶基或二取代的三嗪基。
8.一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具有如式(1)所示的結構式:
其中,L為取代或未取代的亞苯基,所述取代基選自苯基、萘基、菲基、氰基苯基中的一種;m為1~4的整數;R1和R2各自獨立的為H或者取代或未取代的C6~C30的芳基,所述取代基選自C1~C10的烷基或者C6~C14的芳基;Ar為以下結構:
X1~X6為C、CR3或者N,且至少一個X為N,R3為H或者C6~C30的芳基,若存在多個R3時,多個R3彼此相同或不同,并且-L-Ar不為吡啶基、苯基吡啶基或吡啶基苯基。
9.一種化合物,其特征在于,選自下述C1~C43所示的化合物:
10.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在有機電致發光器件中的應用。
11.一種有機電致發光器件,包括第一電極、第二電極和位于所述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之間的有機層,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層中含有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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