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22006.5 | 申請日: | 2018-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610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5 |
| 發明(設計)人: | 艾力·祖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力·祖龍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 11337 | 代理人: | 梁艷 |
| 地址: | 83000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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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文化 消費 數據 關系 營銷 溝通 方法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包括以下步驟:每當網絡商家銷售成功一個商品時,網絡商家即將銷售記錄發送給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關系營銷溝通平臺實時統計網絡商家截止到當前時刻的銷售記錄統計,形成文化消費數據;當消費者向網絡商家發送購買咨詢請求消息時,購買咨詢請求消息重定向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通過網絡商家對應的文化消費數據,向消費者反饋咨詢結果,關系營銷溝通平臺根據網絡商家的評分以及消費者的評分,優化網絡商家對應的文化消費數據。優點為:本發明使消費者在網上下單購買商品之前,能正確客觀的獲得網絡商家的文化消費數據,防止網絡商家提供虛假信息,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關系營銷溝通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
背景技術
網購已成為當今這個信息化高速發展的社會時代中消費者購物的一個主要途徑,網購的市場份額正在逐步提升。但是網購在方便、快捷的同時,背后也隱藏著許多風險與隱患。具體到實物商品的銷售,網上的各個商家推出了內容雷同的圖片、表格包括視頻介紹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也積累了一些購買使用后的評論,還設置客服人員接待咨詢。然而廣告式的商品介紹、消費后的評價,相對于被動接受這些的消費者而言是信息和地位的不對稱;與商家客服人員的單線交流,使消費者在決策過程中處于孤立狀態;商家豪言的退換貨承諾更放大了消費的盲目性、隨意性,使得泡沫和陷阱并存于時尚的網上購物之中,同時本應是享受的消費體驗也被買賣雙方都詬病著。
發明內容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各個網絡商家向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進行注冊;其中,注冊信息包括網絡商家ID號、網絡商家銷售貨物的種類以及網絡商家銷售貨物的價格;
步驟2,每當所述網絡商家銷售成功一個商品時,所述網絡商家即將銷售記錄發送給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
步驟3,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實時統計所述網絡商家截止到當前時刻的銷售記錄統計,形成文化消費數據;
步驟4,當消費者向所述網絡商家發送購買咨詢請求消息時,所述購買咨詢請求消息重定向到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
步驟5,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通過所述網絡商家對應的文化消費數據,向所述消費者反饋咨詢結果,并將所述咨詢結果同時發送給對應的所述網絡商家;所述網絡商家對所述咨詢結果給予評分;所述消費者對所述咨詢結果給予評分;
步驟6,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根據所述網絡商家的評分以及所述消費者的評分,優化所述網絡商家對應的文化消費數據。
優選的,所述銷售記錄包括銷售商品類別、銷售商品價格、銷售商品時間以及購買者的年齡、職業類別以及性別。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具有以下優點:
本發明使消費者在網上下單購買商品之前,能正確客觀的獲得網絡商家的文化消費數據,防止網絡商家提供虛假信息,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的流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所解決的技術問題、技術方案及有益效果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例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本發明提供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參考圖1,包括以下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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