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322006.5 | 申請日: | 2018-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6100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05-15 |
| 發明(設計)人: | 艾力·祖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艾力·祖龍 |
| 主分類號: | G06Q30/06 | 分類號: | 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盛峰律師事務所 11337 | 代理人: | 梁艷 |
| 地址: | 830002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 | 國省代碼: | 新疆;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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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文化 消費 數據 關系 營銷 溝通 方法 | ||
1.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1,各個網絡商家向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進行注冊;其中,注冊信息包括網絡商家ID號、網絡商家銷售貨物的種類以及網絡商家銷售貨物的價格;
步驟2,每當所述網絡商家銷售成功一個商品時,所述網絡商家即將銷售記錄發送給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
步驟3,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實時統計所述網絡商家截止到當前時刻的銷售記錄統計,形成文化消費數據;
步驟4,當消費者向所述網絡商家發送購買咨詢請求消息時,所述購買咨詢請求消息重定向到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
步驟5,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通過所述網絡商家對應的文化消費數據,向所述消費者反饋咨詢結果,并將所述咨詢結果同時發送給對應的所述網絡商家;所述網絡商家對所述咨詢結果給予評分;所述消費者對所述咨詢結果給予評分;
步驟6,所述關系營銷溝通平臺根據所述網絡商家的評分以及所述消費者的評分,優化所述網絡商家對應的文化消費數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基于文化消費數據的關系營銷溝通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銷售記錄包括銷售商品類別、銷售商品價格、銷售商品時間以及購買者的年齡、職業類別以及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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