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產河豚毒素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95951.0 | 申請日: | 2018-11-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337943B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31 |
| 發明(設計)人: | 吳冬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華唐興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1/20 | 分類號: | C12N1/20;C07D491/22;C07D491/20;A61P29/00;A61P25/20;A61P9/06;A61P13/12;A61P9/12;C12R1/63 |
| 代理公司: | 31263 上海勝康律師事務所 | 代理人: | 李獻忠;邱曉敏 |
| 地址: | 518103 廣東省深圳市寶***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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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河豚毒素 細胞共培養裝置 細胞培養 哈維氏弧菌 第二容器 第一容器 河豚內臟 組織細胞 透析膜 富集 生產 | ||
1.一種生產河豚毒素的方法,包括采用下述細胞共培養裝置,將河豚內臟組織細胞與溶藻弧菌(Vibrio alginolyticus)進行共培養的步驟,所述細胞共培養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嵌入式共培養單元,其中所述嵌入式共培養單元包括嵌入放置在第一容器中的第二容器,所述第一容器和第二容器分別用于容納相同或不同的培養基,所述第二容器通過微孔濾膜與所述第一容器分隔開,并且所述第二容器在所述微孔濾膜的界面外側還通過透析膜進一步與所述第一容器分隔開。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微孔濾膜的孔徑范圍為0.1微米至15微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透析膜的孔徑范圍為0.1nm至1.5nm。
4.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透析膜為截留分子量500Da或1000Da的透析膜。
5.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容器和第二容器中分別有不同的培養基。
6.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容器、第二容器以及將所述第一容器和第二容器分隔開的微孔濾膜共同構成嵌入式Transwell小室。
7.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細胞共培養裝置包括兩個或更多個共培養單元。
8.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由所述微孔濾膜和所述透析膜組成的界面呈平面形式或中空纖維型或管狀型的形式。
9.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河豚毒素生產方法,其中所述河豚內臟組織細胞包括選自河豚肝臟和性腺的細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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