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實現手動和自動兩種換擋操作的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88605.X | 申請日: | 2018-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12064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靖寧;凌新新;朱玉珊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59/02 | 分類號: | F16H59/02;F16H59/10;F16H59/12;F16H61/22 |
| 代理公司: | 上海波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64 | 代理人: | 孫燕娟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越***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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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實現 手動 自動 換擋 操作 裝置 | ||
1.一種可實現手動和自動兩種換擋操作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自動擋操控裝置(10),用于接受操控,并根據操控發送自動擋位信號;
手動模式切換鍵(30),用于接受操控,并根據操控發送手動模式切換信號;
手動擋操控裝置(20),用于接受操控,并根據操控發送手動擋位信號;
整車控制器(40),用于根據接收的自動擋位信號和手動模式切換信號判斷整車當前的工作模式,并根據判斷結果發送自動擋模式在擋信號或手動擋模式在擋信號;
擋位鎖(50),用于在接收到自動擋模式在擋信號時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操控無效化,或者在接收到手動擋模式在擋信號時,使能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
所述自動擋操控裝置(10)包括自動擋操控鍵(11),所述自動擋操控鍵(11)包括泊車鍵、前進鍵、空擋鍵和倒車鍵,所述自動擋操控裝置(10)在任意一個自動擋操控鍵(11)被操控時,向所述整車控制器(40)發送對應的自動擋位信號,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包括換擋桿(21)和設于所述換擋桿(21)周圍的若干擋位槽(22),所述擋位槽(22)與手動操控擋位一一對應,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在所述換擋桿(21)掛入任意一個擋位槽(22)后向所述整車控制器(40)發送對應的手動擋位信號,所述整車控制器(40)在接收到自動擋位信號時,判斷整車處于自動擋模式,向所述擋位鎖(50)發送自動擋模式在擋信號,在接收到手動模式切換信號時,判斷整車處于手動擋模式,向所述擋位鎖(50)發送手動擋模式在擋信號;
所述擋位鎖(50)為軟件鎖,當所述擋位鎖(50)接收到手動擋模式在擋信號時,所述擋位鎖(50)向所述整車控制器(40)發送使能指令,所述整車控制器(40)在收到所述使能指令后能夠響應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發送的手動擋位信號;當所述擋位鎖(50)接收到自動擋模式在擋信號時,所述擋位鎖(50)不向所述整車控制器(40)發送使能指令,所述整車控制器(40)不能夠響應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發送的手動擋位信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手動和自動兩種換擋操作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電源管理模塊,所述電源管理模塊用于在整車上電或下電時向所述整車控制器(40)發送上電或下電信號,所述整車控制器(40)在接收到下電信號時,將整車的工作模式復位至自動擋模式,在接收到上電信號時,判定整車處于自動擋模式,向所述擋位鎖(50)發送自動擋模式在擋信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手動和自動兩種換擋操作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擋位鎖(50)默認處于使所述手動擋操控裝置(20)操控無效化的狀態,所述擋位鎖(50)在整車下電時自動復位至默認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手動和自動兩種換擋操作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動擋操控鍵(11)和所述手動模式切換鍵(30)為設于車輛儀表盤上的點觸或按壓鍵。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實現手動和自動兩種換擋操作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桿(21)包括手柄部和設于手柄部頂端的頭部,所述自動擋操控鍵(11)和所述手動模式切換鍵(30)包括沿周向排列于所述頭部的若干指示鍵,當所述手柄部沿其軸向轉動至特定的位置時,所述自動擋操控鍵(11)和所述手動模式切換鍵(30)向整車控制器(40)發送對應的自動擋位信號或手動模式切換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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