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篩選與靶治療ARDS患者的MSC精準醫學的標志物組合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62283.1 | 申請日: | 2018-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1088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8-09 |
| 發明(設計)人: | 張海波;黎毅敏;鐘南山;亞瑟·斯勒茨基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呼吸健康研究院;廣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
| 主分類號: | G01N33/68 | 分類號: | G01N33/68;C12Q1/6883 |
| 代理公司: | 廣州粵高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 代理人: | 馮振寧 |
| 地址: | 51012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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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標志物 微環境 生物標志物 治療 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 篩選 間充質干細胞 臨床治療效果 纖維連接蛋白 總抗氧化能力 個性化治療 適應癥 纖維化 組合本 醫學 應用 預防 | ||
1.一個用于確定ARDS患者MSC在治療的給藥方案的肺內微環境的生物標志物組合,其特征在于,所述標志物組合為肺內微環境的白細胞介素6、纖維連接蛋白和總抗氧化能力。
2.一種評估是否選用MSC治療ARDS患者的給藥方案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ARDS患者肺微環具有高表達水平的IL-6和纖維連接蛋白,以及低總抗氧化能力時,不給予患者MSC治療;當低表達水平的白細胞介素6或纖維連接蛋白時,進行MSC治療。
3. 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總抗氧化能力>250 μmol/ml,白細胞介素6<10 ng/ml且纖維連接蛋白<500 ng/ml時,選用未經修飾的MSC治療;
當總抗氧化能力為200~250 μmol/ml,白細胞介素6為10~30 ng/ml且纖維連接蛋白為500~900 ng/ml時,使用基因修飾的MSC,或基因修飾過的慢病毒+未經修飾的MSC治療;
當總抗氧化能力<200 μmol/ml,白細胞介素6>30 ng/ml 且纖維連接蛋白>900 ng/ml時,不進行任何MSC干預治療,以防止副作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基因修飾的MSC為過表達人白細胞介素-10或人肝細胞生長因子的MSC。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修飾過的慢病毒為攜帶人谷胱甘肽過氧化物酶1基因的慢病毒。
6. IL-6蛋白或基因作為改善ARDS患者肺內微環境以進行MSC治療藥物靶點的應用。
7.纖維連接蛋白或基因作為改善ARDS患者肺內微環境以進行MSC治療藥物靶點的應用。
8. IL-6蛋白或基因的抑制劑作為改善ARDS患者肺內微環境以進行MSC治療藥物的應用。
9.纖維連接蛋白或基因的抑制劑作為改善ARDS患者肺內微環境以進行MSC治療藥物的應用。
10.改善肺微環境的抗氧化能力的藥物在改善ARDS患者肺內微環境以進行MSC治療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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