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物品移動系統、取貨機器人、搬運機器人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261808.X | 申請日: | 2018-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3231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4 |
| 發明(設計)人: | 韓俊波;華文武;曲守軍;鄭福;田志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曠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艾瑞思機器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B66F9/06;B66F9/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王文紅 |
| 地址: | 10000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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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搬運機器人 取貨 貨架 物品移動 機器人 放置物品 物品放置 移動物品 取下 移動 | ||
1.一種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貨架、取貨機器人和搬運機器人,
所述貨架用于放置物品;
所述取貨機器人用于從所述貨架和/或所述搬運機器人上取下物品,和/或將物品放置在所述貨架和/或所述搬運機器人上;
所述搬運機器人用于將需移動物品移動到指定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貨架包括用于容納物品的多個容納空間,其中每個容納空間的周邊設置有第一識別碼,所述第一識別碼用于標識所述貨架上每個容納空間的位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識別碼設置在每個容納空間底部或頂部隔板的外側。
4.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貨機器人上設置有識別器,用于掃描識別碼,從而獲得掃描到的識別碼攜帶的信息;
或者,所述取貨機器人上設置有攝像頭,用于采集圖像。
5.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貨機器人包括移動機構和取貨機構;
所述取貨機構用于執行取放物品的動作;
所述移動機構用于控制所述取貨機器人移動。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貨機器人為叉車,所述移動機構為第一行走機構,所述取貨機構為貨叉;
所述取貨機器人還包括:
安裝在所述第一行走機構上方的固定機構;
可沿所述固定機構上下滑動的轉動機構;
其中,所述貨叉與所述轉動機構連接,所述轉動機構驅動所述貨叉在設定方向上轉動。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器安裝在所述貨叉上。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貨叉具有可伸縮機構,所述貨叉伸開后的長度大于所述貨叉收縮后的長度。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物品上設置有貨叉孔,所述叉車用于將貨叉伸入所述貨叉孔抬起所述物品,并在放下所述物品后將所述貨叉從所述貨叉孔中抽出。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取貨機構包括機械臂,所述取貨機器人用于控制所述機械臂夾取物品。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搬運機器人包括:
第二行走機構;
安裝在所述第二行走機構上的單層或多層放置區。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單層或多層放置區中的每層放置區包括至少一個容納空間,每個容納空間的周邊設置有第二識別碼,所述第二識別碼用于標識所述多層放置區上每個容納空間的位置。
13.如權利要求1-12任意一項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每個物品攜帶有第三識別碼,所述第三識別碼用于標識所述物品的信息。
14.如權利要求1-12任意一項所述的物品移動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調度設備,用于向所述取貨機器人和搬運機器人發送指令;
所述取貨機器人,用于接收所述調度設備發送的指令,并執行接收到的指令對應動作;
所述搬運機器人,用于接收所述調度設備發送的指令,并執行接收到的指令對應動作。
15.一種取貨機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
移動機構、取貨機構;
所述取貨機構用于執行取放物品的動作;
所述移動機構用于控制所述取貨機器人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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