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219440.0 | 申請日: | 2018-10-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7511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井下憲二;田中翔吾;中川德久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02D41/14 | 分類號: | F02D41/14;F01N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李智;段承恩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燃機 排氣 凈化 裝置 | ||
1.一種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具備:
催化劑,其配置于排氣通路,并且能夠吸藏氧;
上游側空燃比傳感器,其配置于所述催化劑的排氣流動方向上游側,并且檢測向所述催化劑流入的流入排氣的空燃比;
下游側空燃比傳感器,其配置于所述催化劑的排氣流動方向下游側,并且檢測從所述催化劑流出的流出排氣的空燃比;以及
空燃比控制裝置,其將所述流入排氣的空燃比控制為目標空燃比,
所述空燃比控制裝置在將所述目標空燃比設定為第一設定空燃比之后,在由所述下游側空燃比傳感器檢測到的空燃比達到第一判定空燃比時將所述目標空燃比從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切換為第二設定空燃比,
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及所述第一判定空燃比是比理論空燃比濃或稀的第一區域內的空燃比,該第一設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大于該第一判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是隔著理論空燃比而與所述第一區域相反側的第二區域內的空燃比,
所述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的特征在于,
所述空燃比控制裝置,在所述目標空燃比被維持在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時的所述催化劑的氧吸藏量的推定變化量為第一基準量以上這一第一判定條件、和由所述上游側空燃比傳感器檢測到的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為第二判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以上這一第二判定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在該第一判定條件及第二判定條件成立的時刻將所述目標空燃比從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切換為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
所述第一基準量比所述催化劑的最大氧吸藏量少,所述第二判定空燃比是所述第一區域內的空燃比,該第二判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大于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空燃比控制裝置,在由所述下游側空燃比傳感器檢測到的空燃比達到第三判定空燃比時將所述目標空燃比從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切換為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
所述空燃比控制裝置,在所述目標空燃比被維持在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時的所述催化劑的氧吸藏量的推定變化量為第二基準量以上這一第三判定條件、和由所述上游側空燃比傳感器檢測到的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為第四判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以上這一第四判定條件成立的情況下,在該第三判定條件及第四判定條件成立的時刻將所述目標空燃比從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切換為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
所述第二基準量比所述催化劑的最大氧吸藏量少,所述第四判定空燃比是所述第二區域內的空燃比,該第四判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大于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與理論空燃比之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空燃比控制裝置,在所述目標空燃比被維持在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時的所述催化劑的氧吸藏量的推定變化量達到切換吸藏量時將所述目標空燃比從所述第二設定空燃比切換為所述第一設定空燃比,所述切換吸藏量比所述催化劑的最大氧吸藏量少且比所述第一基準量多。
4.根據權利要求1~3的任一項所述的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其中,
所述空燃比控制裝置,以使由所述上游側空燃比傳感器檢測到的空燃比與所述目標空燃比一致的方式對向燃燒室供給的燃料量進行反饋控制,基于由所述上游側空燃比傳感器檢測到的空燃比來算出所述催化劑的氧吸藏量的推定變化量。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未經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219440.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發動機的控制裝置及控制方法
- 下一篇:內燃機的排氣凈化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