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動管理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1148302.8 | 申請日: | 2018-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962812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21 |
| 發明(設計)人: | 張望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T1/02 | 分類號: | B60T1/02;B60L7/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隆濤 |
| 地址: | 德國斯***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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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動 管理 系統 方法 | ||
1.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管理系統,其包括:
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其具有與車輪操作性相連的電機,以便能夠向車輪施加制動力矩并將車輪的動能轉化成電能;
摩擦制動模塊(300),其能夠通過摩擦制動的方式向車輪施加制動力矩來使得車輪停止運動;以及
用于控制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的中央處理器單元(100),在所述機動車處于滑行狀態時,所述中央處理器單元(100)能夠基于所述機動車的制動踏板(400)被按壓的程度確定針對所述機動車的期望的減速度,并且僅在所述期望的減速度大于所述機動車的當前的減速度時,所述中央處理器單元(100)計算令所述機動車達到所述期望的減速度所需的總制動力矩,以使得所述總制動力矩經由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被實施至車輪,所述中央處理器單元(100)將所實施的總制動力矩在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與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之間進行分配,以使得在不影響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的操作安全性和確保所述機動車的整車行駛穩定性的前提下,將盡可能多的制動力矩分配給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實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制動踏板(400)被按壓并且期望的減速度等于或小于所述當前的減速度時,所述中央處理器單元(100)指令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維持當前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只要所述機動車的加速踏板(500)被按壓,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就停止操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制動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是新能源汽車。
5.一種用于機動車的制動管理方法,其包括:
為機動車提供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其具有與車輪操作性相連的電機,以便能夠向車輪施加制動力矩并將車輪的動能轉化成電能;
為機動車提供摩擦制動模塊(300),其能夠通過摩擦制動的方式向車輪施加制動力矩來使得車輪停止運動;
在所述機動車處于滑行狀態時,基于所述機動車的制動踏板(400)被按壓的程度確定針對所述機動車的期望的減速度;以及
僅在所述期望的減速度大于所述機動車的當前的減速度時,計算令所述機動車達到所述期望的減速度所需的總制動力矩,以使得所述總制動力矩經由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被實施至車輪,將所實施的總制動力矩在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與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之間進行分配,以使得在不影響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的操作安全性和確保所述機動車的整車行駛穩定性的前提下,將盡可能多的制動力矩分配給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實施。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制動踏板(400)被按壓并且期望的減速度等于或小于所述當前的減速度時,指令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維持當前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制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只要所述機動車的加速踏板(500)被按壓,所述電機制動能量回收模塊(200)和所述摩擦制動模塊(300)就停止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制動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機動車是新能源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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