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用燈及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811130103.4 | 申請日: | 2018-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017455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7-16 |
| 發明(設計)人: | 金泫址;李沃烈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1S41/16 | 分類號: | F21S41/16;F21S41/20;F21S41/25;F21S41/36;F21S41/24;F21S43/13;F21S43/20;F21S43/235;F21S43/30;F21V23/00;F21W107/10;F21Y115/30 |
| 代理公司: | 隆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72003 | 代理人: | 向勇;崔炳哲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韓國;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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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用 光檢測裝置 濾光器 光輸出裝置 可見光 波長分離 光傳感器 感測 激光 輸出 檢測 | ||
1.一種車輛用燈,其中,
包括:
光輸出裝置,輸出基于激光的可見光;以及
光檢測裝置,檢測所述光,
所述光檢測裝置包括:
濾光器,根據波長分離光;以及
光傳感器,感測利用所述濾光器分離出的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濾光器包括:
第一濾光器,從所述可見光中分離第一光;以及
第二濾光器,從所述可見光中分離第二光,
所述光傳感器包括:
第一光傳感器,感測所述第一光;以及
第二光傳感器,感測所述第二光。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第一光傳感器配置于所述可見光的光路徑的延長線上。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第二光傳感器配置于與所述可見光的光路徑平行的線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第二光傳感器配置于所述第一光傳感器的側方或后方。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第二濾光器與所述第一濾光器相向,并且以與所述第一濾光器按相同角度傾斜的方式配置。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第一濾光器從所述可見光中分離出黃色系的光并提供給所述第一光傳感器,
所述第二濾光器從分離出黃色系的光的可見光中,分離出藍色系的光并提供給所述第二光傳感器。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光輸出裝置包括:
透鏡;
光源機構,生成所述激光;
第一反射部,將所述激光向所述透鏡的后方反射;
反射式熒光體,配置于所述透鏡的后方,將從所述第一反射部反射的光的波長進行變換并向所述透鏡反射;以及
第二反射部,將從所述反射式熒光體反射的光的一部分向所述透鏡的后方反射,
所述濾光器將從所述第二反射部反射的光根據波長進行分離。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光輸出裝置還包括:
減光器,對從所述光源機構輸出的激光的光幅進行縮小,并向所述第一反射部出射。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還包括:
第三光傳感器,感測從所述光源機構輸出的藍色系的光。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還包括將從所述光源機構生成的光向所述第三光傳感器引導的導光部,
所述導光部配置于所述光源機構和所述減光器之間。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還包括控制所述光源機構的處理器,
所述處理器通過將所述第三光傳感器的檢測值分別與所述第一光傳感器的檢測值和所述第二光傳感器的檢測值比較來控制所述光源機構。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光檢測裝置配置于所述第二反射部的后方及上方。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光檢測裝置還包括:
鏡,將所述可見光朝向所述濾光器反射。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用燈,其中,
所述光檢測裝置還包括:
擴散器,對所述可見光進行分散并提供給所述濾光器。
16.一種車輛,其中,
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用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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