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吉納的精制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1118375.2 | 申請日: | 2018-09-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5345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姚新民;賈宏選;毋文莉;劉小社;王衛(wèi)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西北化關鋁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7C203/04 | 分類號: | C07C203/04;C07C201/02;C06B25/3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高沃律師事務所 11569 | 代理人: | 劉奇 |
| 地址: | 044500 山***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精制 方法 | ||
1.一種吉納的精制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原料吉納溶解于49~54℃的酮-醇混合溶劑中,得到溶解液;所述酮-醇混合溶劑為丙酮和乙醇的混合溶劑;
(2)將所述溶解液持續(xù)降溫,當溶解液溫度降至30℃時,向溶解液中流加有機醇;繼續(xù)降溫,當所得混合料液的溫度低于15℃時,對所述混合料液進行過濾,得到精制吉納;所述有機醇為乙醇。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酮-醇混合溶劑與原料吉納的質量比為0.6~0.8:1。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酮-醇混合溶劑中丙酮和乙醇的質量比為2: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有機醇與所述步驟(1)中原料吉納的質量比為0.4~0.6: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機醇為乙醇時,所述乙醇與原料吉納的質量比為0.5:1。
6.根據權利要求1或5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流加有機醇采用勻速流加的方式,流加時間為25~35min。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中流加有機醇之前,還包括當溶解液的溫度降至30℃時,將所述溶解液在30℃保溫15~20min。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精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2)過濾后還包括:將得到的固相部分進行干燥。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山西北化關鋁化工有限公司,未經山西北化關鋁化工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1118375.2/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