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996624.1 | 申請日: | 2018-08-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9512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1 |
| 發明(設計)人: | 袁宏永;周揚;錢益武;曹毅;蘇國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辰控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華大學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4W4/38 | 分類號: | H04W4/38;H04L29/08;G06Q50/26;G06Q10/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和信華成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90 | 代理人: | 胡劍輝 |
| 地址: | 230000 安徽省合肥市經開區***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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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質水量監測 監測模塊 監管終端 水量水質 隱蔽安裝 排污 大數據 可視化 排口 數據通信裝置 學習神經網絡 自動監測技術 海量數據 技術支撐 監管能力 快速分析 留樣裝置 目標企業 內部連接 企業監管 深度分析 實時監控 數據監管 水量檢測 水質變化 水質水量 污染源頭 自動留樣 管網 排水 應急 水質 污染 建設 | ||
1.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數據通信裝置、水質水量監測裝置、污染留樣裝置、GPRS通訊模塊、水量水質監測模塊、自動留樣模塊、云數據監管平臺、云平臺命令發送模塊、傳感器數據采集模塊、企業排污檔案管理模塊、水質動態監控與預警模塊、水污染執法聯動模塊和水污染事件管理模塊;
其中,水質水量監測裝置內部連接有水量水質監測模塊,所述水量水質監測模塊利用水質水量自動監測技術,對企業排口下游管網中目標企業排水進行水質、水量檢測,所述污染留樣裝置內部連接有自動留樣模塊,所述自動留樣模塊在水質水量監測過程中,對超標水樣及時留樣取證,所述數據通信裝置內部連接有GPRS通訊模塊,所述GPRS通訊模塊實時監控裝置位置,將水質水量監測裝置的監測數據發送至云數據監管平臺;
所述云數據監管平臺內部連接有云平臺命令發送模塊、傳感器數據采集模塊、企業排污檔案管理模塊、水質動態監控與預警模塊、水污染執法聯動模塊和水污染事件管理模塊,所述云平臺命令發送模塊用于將云數據監管平臺的指令發送至所述污染留樣裝置,監控企業排污信息,所述企業排污檔案管理模塊用于相關環境業務系統提供數據支撐,供相關業務系統調用,所述水質動態監控與預警模塊用于對企業排污行為及運營分析服務相關數據的整合,所述水污染執法聯動模塊用于及時預警水質異常變化,快速分析水質變化原因、識別污染源頭,為快速執法、迅速應急提供堅實技術支撐和信息平臺,所述水污染事件管理模塊用于對水質異常事件的發生、發展、處理處置全過程進行記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數據采集模塊利用物聯網和移動互聯網將前端傳感器采集的數據傳輸至云數據監管平臺,為大數據各專項應用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GPRS通訊模塊還用于將傳感器數據采集模塊采集的數據信息傳輸入云數據監管平臺中,所述數據信息為超標水樣的留樣取證信息以及企業排污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污染執法聯動模塊還用于將水污染報警信號發送至環境保護部門的PC終端,所述水污染報警信號為企業排污信號及水質檢測質量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企業排污檔案管理模塊還用于將企業排污檔案與往年進行對比分析,所述企業排污檔案包括企業的排污量及污水中含水漬的濃度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隱蔽安裝的企業排污行為監管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污染事件管理模塊還用于對企業水污染事件的定時反饋與引導,所述定時反饋的頻率為10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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