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電池冷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990247.0 | 申請日: | 2018-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8676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01 |
| 發明(設計)人: | 王向陽;張維良;鄭陽陽;姜友愛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宇通客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M10/613 | 分類號: | H01M10/613;H01M10/625;H01M10/6563;H01M10/6567;H01M50/244;H01M50/249;H01M10/48 |
| 代理公司: | 鄭州睿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1119 | 代理人: | 韓天寶 |
| 地址: | 450061***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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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電池 冷卻 裝置 | ||
1.一種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箱體內至少布置兩臺電子風扇,箱體的底面上還布置有散熱器和液體深度傳感器,各電子風扇在所述箱體內的高度不完全相同,液體深度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箱體內的涉水深度;液體深度傳感器和各電子風扇均連接有控制器,該控制器用于比較所述涉水深度和電子風扇葉片運轉的最低高度,當判定涉水深度大于或等于電子風扇葉片運轉的最低高度時,控制所述最低高度小于或等于涉水深度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控制剩余電子風扇繼續運行,實現散熱器的風冷控制和水冷控制;所述電子風扇包括兩組,第一組電子風扇的葉片運轉的最低高度為H1,第二組電子風扇的葉片運轉的最低高度為H3,且H3H1,當判定涉水深度大于或等于H1、且小于H3時,控制第一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第二組電子風扇繼續運行,同時進行風冷控制和水冷控制;當判定涉水深度大于或等于H3時,控制第二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將風冷控制轉為水冷控制;在控制所述第一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第二組電子風扇繼續運行后,當所述涉水深度小于或等于第一設定高度時,控制第一組電子風扇重新啟動運行,所述第一設定高度小于H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控制第二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將風冷控制轉為水冷控制后,當所述涉水深度回落到第二設定高度,該第二設定高度小于H3、大于或等于H1時,控制第二組電子風扇重新啟動運行。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控制所述第一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第二組電子風扇繼續運行后,還包括計算第一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的時間,當第一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的時間大于第一設定時間,且所述涉水深度小于或等于第一設定高度時,控制第一組電子風扇重新啟動運行。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控制第二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將風冷控制轉為水冷控制后,還包括計算第二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的時間,當第二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的時間大于第二設定時間,且所述涉水深度回落到第二設定高度時,控制第二組電子風扇重新啟動運行。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計算電子風扇持續運行的時間間隔,當電子風扇持續運行的時間間隔大于設定時間,且涉水深度大于或等于所述電子風扇葉片運轉的最低高度時,控制所述最低高度小于或等于涉水深度的電子風扇停止運行,控制剩余電子風扇繼續運行。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涉水深度的計算式如下:
式中,H為根據檢測的涉水深度按照上式計算的最終涉水深度,n為檢測涉水深度的次數,∑Hn為n次檢測的涉水深度的總和。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體深度檢測裝置為液位傳感器,該液位傳感器布置在過電子風扇的電機軸線并垂直于箱體的底面上。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冷卻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位傳感器的數量為兩個以上,控制器用于將所有液位傳感器檢測的涉水深度求和做平均值,作為用于比較的最終涉水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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