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無人機監管方法、裝置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980326.3 | 申請日: | 2018-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2426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18 |
| 發明(設計)人: | 陶蒙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F16/901;G06F16/27;H04L9/06;H04L9/32;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柴亮;張天舒 |
| 地址: | 100033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飛行數據 違規 加密 區塊 運營商數據 預設時間段 裝置及系統 監管 通信技術領域 無人機飛行 用戶確認 預先存儲 封裝 并發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無人機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無人機飛行數據,以及預先存儲的違規飛行數據,獲取無人機預設時間段內的違規飛行數據;
將無人機預設時間段內的違規飛行數據發送給用戶確認,以供用戶在確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后,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接收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并發送給運營商數據平臺,以供運營商數據平臺對所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將所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封裝為區塊;
將所生成的區塊分別發送給用戶和運營商數據平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根據無人機飛行數據,以及預先存儲的違規飛行數據,獲取無人機預設時間段內的違規飛行數據的步驟之前,還包括:
接收運營商數據平臺發送的無人機飛行數據;其中,所述運營商數據平臺發送的無人機飛行數據為無人機自動發送給所述運營商數據平臺的無人機飛行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在確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后,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包括:
用戶在確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后,采用公開加密方式或者用戶自己設定的密鑰進行簽名,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運營商數據平臺對所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包括:
運營商數據平臺采用公開加密方式或者運營商數據平臺設定的密鑰進行簽名,對所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無人機監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飛行數據包括:飛行位置信息、飛行時間信息。
6.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無人機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根據無人機飛行數據,以及預先存儲的違規飛行數據,獲取無人機預設時間段內的違規飛行數據;
第一收發模塊,用于接收無人機預設時間段內的違規飛行數據,并發送給用戶確認,以供用戶在確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后,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第二收發模塊,用于接收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并發送給運營商數據平臺,以供運營商數據平臺對所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區塊生成模塊,用于將所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封裝為區塊;
發送模塊,用于將所生成的區塊分別發送給用戶和運營商數據平臺。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機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接收模塊,用于接收運營商數據平臺發送的無人機飛行數據;其中,所述運營商數據平臺發送的無人機飛行數據為無人機自動發送給所述運營商數據平臺的無人機飛行數據。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機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在確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后,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包括:
用戶在確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后,采用公開加密方式或者用戶自己設定的密鑰進行簽名,對所述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機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運營商數據平臺對所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包括:
運營商數據平臺采用公開加密方式或者運營商數據平臺設定的密鑰進行簽名,對所述第一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進行加密,得到第二加密的違規飛行數據。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無人機監管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無人機飛行數據包括:飛行位置信息、飛行時間信息。
11.一種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無人機監管系統,包括:無人機、運營商數據平臺,以及權利要求6-10中任一項所述的無人機監管裝置。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980326.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