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處方審核推送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972743.3 | 申請日: | 2018-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448810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3-08 |
| 發明(設計)人: | 余瑩瑩;許冬瑾;李建華;謝萬 | 申請(專利權)人: | 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6H20/13 | 分類號: | G16H20/13 |
| 代理公司: | 廣州市越秀區哲力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8 | 代理人: | 賀紅星;高玉光 |
| 地址: | 5153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處方 病情信息 個人標簽 審核 關聯 電子設備 詳細信息 推送 匹配 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 篩選 初步篩選 存儲介質 反饋信息 合理用藥 推送裝置 問診 大數據 多目標 發送方 規則庫 遍歷 調取 預設 發送 服務 | ||
1.一種處方審核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接收發送方發送的目標處方,并提取所述目標處方中的個人標簽和病情信息;
通過個人標簽調取所述個人標簽對應的患者的詳細信息,所述詳細信息包括身高、體重、體質、病史以及在第一預設時間內的所有就診記錄;
根據所述病情信息遍歷醫院以及問診平臺,獲取在第二預設時間內的所有關聯處方,所述關聯處方與所述病情信息相關聯;
獲取每個關聯處方對應的患者的反饋信息,根據反饋信息對關聯處方進行初步篩選,初步篩選后的關聯處方稱為匹配處方;
根據所述詳細信息對匹配處方進行篩選,得到最接近的匹配處方,所述最接近的匹配處方稱為待審核處方;
通過合理用藥規則庫對待審核處方進行審核,并將所述審核結果發送至發送方。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方審核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個人標簽為以下的任一種或多種:
患者姓名和年齡的組合、患者音頻信息、患者臉部信息、患者社保賬號、患者身份證號碼、患者手機號碼。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方審核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患者音頻信息作為個人標簽時,在所述患者每次就診時,錄制患者在就診過程中任意時間段的語音信息或者就診前、后讓患者讀取規定的文字來錄制語音信息,錄制的語音信息即患者音頻信息作為所述患者就診記錄的一部分。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方審核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患者臉部信息作為個人標簽時,在所述患者每次就診時,對患者在就診過程中任意時間進行人臉拍照或者就診前、后對患者進行人臉拍照,拍照得到的人臉圖像即患者臉部信息作為所述患者就診記錄的一部分。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處方審核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個人標簽調取所述個人標簽對應的患者的詳細信息,包括:
根據所述個人標簽以及查詢條件遍歷醫療數據庫,獲取所述個人標簽相對應的患者的身高、體重、體質和病史信息,并獲取與所述個人標簽相同或相近的就診記錄,調取所有與所述個人標簽相同或相近的就診記錄,并保存至臨時數據文件中,所述就診記錄包括個人信息、疾病類型、病情詳細信息以及用藥信息;所述查詢條件為第一預設時間,所述個人信息包括患者姓名、年齡、患者音頻信息、患者臉部信息、患者社保賬號、患者身份證號碼和患者手機號碼;
獲取與所述個人標簽相同或相近的就診記錄,包括:
當個人標簽為患者姓名和年齡的組合、患者社保賬號、患者身份證號碼以及患者手機號碼中的任一種時,通過遍歷醫療數據庫中所有就診記錄,得到所有就診記錄中個人信息與所述個人標簽完全一致的就診記錄,將這些個人信息與所述個人標簽完全一致的就診記錄保存至臨時數據文件中;
當個人標簽為患者姓名和年齡的組合、患者社保賬號、患者身份證號碼以及患者手機號碼中的任一種時,通過遍歷醫療數據庫中所有就診記錄,通過相似度比對,得到所有就診記錄中個人信息與所述個人標簽相似度不小于85%的就診記錄,將這些個人信息與所述個人標簽相似度不小于85%的就診記錄保存至臨時數據文件中。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處方審核推送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病情信息遍歷醫院以及問診平臺,獲取在第二預設時間內的所有關聯處方,包括:
通過所述病情信息和查詢條件遍歷醫院以及問診平臺的醫療數據庫或共享數據庫,獲取相同或相似病情信息的所有關聯處方,所述查詢條件為第二預設時間;
獲取每個關聯處方對應的患者的反饋信息,根據所述反饋信息對關聯處方進行初步篩選,包括:
每個關聯處方對應的患者稱為關聯患者,獲取每個關聯患者的反饋信息,所述反饋信息為對關聯處方的評價、以及相同或相近病情信息的再次就診時間中的任一種;
當反饋信息為對關聯處方的評價時,根據所述評價的分值對關聯處方進行篩選,將評價分值與評價預設總分的比值大于80%的關聯處方作為匹配處方;
當反饋信息為相同或相近病情信息的再次就診時間,獲取所述再次就診時間與所述關聯處方的開具時間的間隔,將間隔大于5天時對應的關聯處方作為匹配處方。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康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972743.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