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860251.5 | 申請日: | 2018-08-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8194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16 |
| 發明(設計)人: | 沈杜海;沈恩祈;沈恩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福州智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41J3/44 | 分類號: | B41J3/44;B41J29/38;B41K3/04;B41K3/6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50015 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宗棠路18號(原創***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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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印章 物聯網裝置 云端 智能控制板 文件掃描 審批 掃描 身份識別裝置 單元限制 蓋章過程 掃描裝置 身份識別 審批文件 鎖止機構 通訊單元 直接結合 主控單元 滑動 導軌槽 控制箱 掃描臺 管控 存取 追溯 監控 審核 | ||
1.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掃描臺(1)、掃描裝置單元(2)、控制箱(3)及印章柜(4),所述掃描臺(1)設有導軌槽(101),所述印章柜(4)通過所述導軌槽(101)與所述掃描臺(1)連接,并且可以沿著所述導軌槽(101)滑動;所述掃描裝置單元(2)固定在所述掃描臺(1)上;所述印章柜(4)內至少放置有印章(401),并通過鎖止機構單元(404)限制所述印章(401)的存取或者使用;
所述控制箱(3)內設有智能控制板,所述智能控制板至少包括有主控單元(300)、身份識別裝置,以及用于與云平臺(501)通訊連接的通訊單元(305);
所述鎖止機構單元(404)、所述通訊單元(305)與所述主控單元(300)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身份識別裝置包括指紋識別單元(301),所述指紋識別單元(301)與所述主控單元(300)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控制板還設有時鐘單元(306)及存儲單元(307),所述時鐘單元(306)和時鐘存儲單元(307)與所述主控單元(300)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3)上設有觸控屏單元(302),所述觸控屏單元(302)與所述主控單元(300)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掃描裝置單元(2)至少設有入紙口(201)和控制盤(202)。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掃描臺(1)設有蓋章區(102),所述蓋章區(102)設有壓力檢測單元(103),所述壓力檢測單元(103)與所述主控單元(300)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印章(401)設有夾持套并固定于支板(403),所述支板(403)與可伸長或縮短且具有彈性的伸縮支桿(402)連接,所述伸縮支桿(402)連接設于所述印章柜(4)內壁的固定栓(40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栓(405)內設有彈性片組件(4050),所述彈性片組件(4050)與所述伸縮支桿(402)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3)上還設攝像單元(303),所述攝像單元(303)與所述主控單元(300)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本地掃描云端審批的物聯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箱(3)設有網絡接口,通過所述網絡接口或者通過所述通訊單元(305)連接的天線(304)與云平臺(501)連接,所述云平臺(501)還連接有手機APP應用(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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