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具有雙牌靴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847115.2 | 申請日: | 2018-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8951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28 |
| 發(fā)明(設計)人: | 黃國聰;蘇群翔;蔡秉淳;賴彥宏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臺灣智能機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5J11/00 | 分類號: | B25J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達信恒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黃志華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北*** | 國省代碼: | 臺灣;71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具有 雙牌 發(fā)牌 機器人 裝置 | ||
1.一種具有雙牌靴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械手臂,所述機械手臂具有用以提取外部撲克牌的持牌部;
牌桌,與所述機械手臂相鄰設置;
電動牌架,設置于所述牌桌的桌面;
控制器,與所述機械手臂以及所述電動牌架電性連接,所述控制器依據(jù)指令控制所述機械手臂以及所述電動牌架的動作;
第一牌靴,所述第一牌靴設置于所述機械手臂的所述持牌部;
第二牌靴,所述第二牌靴設置于靠近所述第一牌靴的位置;
第一回收盒,用來回收所述第一牌靴的所述撲克牌;以及
第二回收盒,用來回收所述第二牌靴的所述撲克牌。
2.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撲克牌棄置套件,其中所述撲克牌棄置套件系包含:
顯示器;以及
控制電路,與所述顯示器以及所述控制器連接;
其中,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據(jù)棄置指令,驅(qū)動所述機械手臂提取所述撲克牌,至于棄置處;控制所述顯示器顯示棄置撲克牌的張數(shù),或控制所述控制電路驅(qū)動所述顯示器顯示棄置撲克牌的張數(shù)。
3.如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撲克牌棄置套件還包括用于棄置撲克牌的輸送帶套件,所述輸送帶套件的控制端與所述控制電路連接,其中所述控制器還用于根據(jù)回收指令,控制所述輸送帶套件將棄置于所述輸送帶上的所述撲克牌進行回收,或控制所述控制電路驅(qū)動所述輸送帶以將棄置于所述輸送帶上的所述撲克牌進行回收。
4.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一位移裝置,所述第一牌靴與所述第二牌靴平行設置于所述第一位移裝置的一側(cè),且所述第一位移裝置包括第一移動單元;
當所述第一移動單元將所述第二牌靴移動至所述第一牌靴的位置時,所述機械手臂提取所述第二牌靴內(nèi)的所述撲克牌。
5.如權(quán)利要求4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位移裝置包括第二移動單元,所述第二移動單元將所述第一牌靴向后移動。
6.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牌靴與所述第二牌靴為垂直交迭設置,且所述第一牌靴設置于所述第二牌靴之下,其中所述第一牌靴與所述第二牌靴間設有第二位移裝置;
當所述第二位移裝置將所述第二牌靴向遠離所述機械手臂的方向旋轉(zhuǎn)時,所述機械手臂按照第一提取軌跡移動,并提取位于所述第一牌靴內(nèi)的所述撲克牌;當所述第二位移裝置將所述第二牌靴向靠近所述機械手臂的方向旋轉(zhuǎn)時,所述機械手臂按照第二提取軌跡移動,并提取位于所述第二牌靴內(nèi)的所述撲克牌。
7.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牌靴與所述第二牌靴系垂直交迭設置于第三位移裝置內(nèi),且所述第一牌靴設置于所述第二牌靴之下,當所述第三位移裝置將所述第二牌靴移動至所述第一牌靴的位置時,所述機械手臂提取位于所述第二牌靴內(nèi)的所述撲克牌。
8.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牌靴與所述第二牌靴相連接;所述機械手臂按照第三提取軌跡移動,提取位于所述第一牌靴內(nèi)的所述撲克牌,且所述機械手臂按照第四提取軌跡移動,并提取位于所述第二牌靴內(nèi)的所述撲克牌。
9.如權(quán)利要求8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牌靴平行設于所述第二牌靴的一側(cè)。
10.如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發(fā)牌機器人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含:
電動輸送帶,所述電動輸送帶與所述電動牌架相鄰設置于所述牌桌,所述電動輸送帶的設置位置低于所述電動牌架的設置位置,所述電動輸送帶用于接收所述電動牌架釋放的撲克牌;
第一回收盒,設于所述牌桌,所述電動輸送帶的一端設置有與所述第一回收盒相對應的開口;以及
第二回收盒,設于所述牌桌,所述電動輸送帶的另一端系設置有與所述第二回收盒相對應的開口;
其中,所述電動輸送帶將所述撲克牌移動至所述第一回收盒或所述第二回收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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