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軌道車輛的晃動監控方法、系統與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20173.1 | 申請日: | 2018-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450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9-18 |
| 發明(設計)人: | 崔濤;高峰;霍文彪;尹智慧;石俊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唐山機車車輛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L23/00 | 分類號: | B61L23/00;B61L25/02;B60T7/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徐海晟;劉芳 |
| 地址: | 063035 *** | 國省代碼: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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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晃動 軌道車輛 處理動作 轉向架 車體 預設 運動信息確定 檢測裝置 運動信息 監控 反饋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軌道車輛的晃動監控方法、系統與裝置,所述方法,包括:若接收到檢測裝置反饋的一組所述軌道車輛的車體和/或轉向架的運動信息,則根據該組運動信息確定一組晃動參數;其中,所述晃動參數用于表征所述轉向架或所述車體的晃動情況;若根據連續確定的N組所述晃動參數,確定發生異常晃動,則執行預設的處理動作。本發明實現了晃動異常的檢診,并通過執行預設的處理動作,對晃動異常的發生設置了應對的措施。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軌道車輛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軌道車輛的晃動監控方法、系統與裝置。
背景技術
軌道交通是指運營車輛需要在特定軌道上行駛的一類交通工具或運輸系統。其中的軌道車輛,可以理解為能夠沿軌道上行駛的車輛。
軌道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帶有錐形踏面的輪對沿著直線軌道滾動時,會產生自激晃動,其可理解為輪對的蛇形運動。輪對的蛇形運動進而會引起車體在橫向平面的晃動,其可理解為轉向架蛇形運動和車體蛇形運動。
當晃動出現時,尤其當其超出穩定限度時,會對車輛乘坐舒適性和運行安全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然而,現有的相關技術中,缺乏對這種晃動進行監診的手段。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軌道車輛的晃動監控方法、系統與裝置,以解決缺乏對這種晃動進行監診的手段的問題。
根據本發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軌道車輛的晃動監控方法,包括:
若接收到檢測裝置反饋的一組所述車體和/或所述轉向架的運動信息,則根據該組運動信息確定一組晃動參數;
其中,所述晃動參數用于表征所述轉向架或所述車體的晃動情況;
若根據連續確定的N組晃動參數,確定發生異常晃動,則執行預設的處理動作。
可選的,所述根據連續確定的N組晃動參數,確定發生異常晃動,包括:
若確定所述N組晃動參數均超出預設的限值,則確定發生所述異常晃動。
可選的,所述預設的處理動作,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向所述軌道車輛的車輛制動系統發送制動信息,以使得所述車輛制動系統根據所述制動信息,控制所述軌道車輛制動;
記錄一次晃動異常信息;
向預警裝置發出預警信息,以使得所述預警裝置輸出警報信息;
記錄目標位置信息,所述目標位置信息用于表征所述異常晃動發生的位置。
可選的,若所述預設的處理動作包括向所述軌道車輛的車輛制動系統發送制動信息,以使得所述車輛制動系統根據所述制動信息,控制所述軌道車輛制動,則:所述制動信息為根據制動的強度確定的,所述制動的強度為根據所述軌道車輛的行車速度確定的。
可選的,所述車體的運動信息包括所述車體的位移信息、速度信息、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轉向架的運動信息包括所述轉向架的位移信息、速度信息、加速度信息中的至少一個;
所述晃動參數包括以下至少之一:
所述轉向架的至少一個方向的振動位移;
所述轉向架的至少一個方向的振動速度;
所述轉向架的至少一個方向的振動加速度;
所述車體的至少一個方向的振動位移;
所述車體的至少一個方向的振動速度;
所述車體的至少一個方向的振動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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