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限制使用的自動化車輛導航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20172.7 | 申請日: | 2018-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41447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4 |
| 發明(設計)人: | M·H·勞爾;B·R·希爾布蘭德;D·阿加瓦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波福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張欣;錢慰民 |
| 地址: | 巴巴多斯*** | 國省代碼: | 巴巴多斯;B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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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地圖 評級 位置檢測器 控制器 主車輛 限制使用 自動化 車輛導航系統 導航系統 允許使用 避開 通信 | ||
1.一種用于限制使用的自動化車輛的導航系統(10),所述系統(10)包括:
數字地圖(18),所述數字地圖(18)利用使用評級(22)對在所述數字地圖(18)上的道路(20)進行表征,其中所述使用評級(22)指示被允許使用所述道路(20)中的每一條的車輛的車輛評級(24)的最小值;
位置檢測器(26),所述位置檢測器(26)指示在所述數字地圖(18)上的主車輛(12)的位置(28);以及
控制器(30),所述控制器(30)與所述數字地圖(18)和所述位置檢測器(26)通信,所述控制器(30)接收所述主車輛(12)的目的地(32),并且確定從所述位置(28)到所述目的地(32)的路線(36),所述路線(36)避開具有比主車輛(12)的車輛評級(24)大的使用評級的道路(2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評級(22)是基于所述道路的速度限制(40)的,并且所述路線(36)避開所述速度限制(40)大于所述主車輛(12)的速度閾值(42)的道路(2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線(36)只有在存在暫時地停止所述道路的交叉交通的交通控制設備(44)的情況下跨過由大于所述速度閾值(42)的速度限制(40)所表征的道路(2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評級(22)是基于一天中的時間(46),并且所述路線(36)在道路的使用評級(22)大于所述主車輛(12)的所述車輛評級(24)時避開所述道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道路的所述使用評級(22)基于來自道路傳感器(48)的信息被動態地確定,并且所述路線(36)在道路的使用評級(22)大于所述主車輛(12)的所述車輛評級(24)時避開所述道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評級(22)是基于道路的垂直斜率(50),并且所述路線(36)在所述垂直斜率(50)大于所述主車輛(12)的斜率閾值(52)時避開所述道路。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評級(22)是基于被允許在道路上操作的車輛的最大重量(54),并且所述路線(36)在所述最大重量(54)大于所述主車輛(12)的重量閾值(56)時避開所述道路。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10),其特征在于,所述使用評級(22)是基于道路的事故歷史(58),并且所述路線(36)在道路的所述事故歷史(58)大于所述主車輛(12)的事故閾值(60)時避開所述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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