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樣本解離液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07219.6 | 申請日: | 2018-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9201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20 |
| 發明(設計)人: | 張函槊;尹申意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吉尚立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N5/09 | 分類號: | C12N5/09 |
| 代理公司: | 11245 北京紀凱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關暢;張立娜 |
| 地址: | 100193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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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樣本解 離液 結直腸癌 實體瘤組織 膠原酶II 膠原酶IV 膠原酶I 構建 原代細胞培養物 動物模型 臨床診斷 試劑處理 體外實驗 細胞水平 癌細胞 測序 解離 細胞 治療 應用 保證 研究 | ||
1.一種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樣本解離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樣本解離液由膠原酶I、膠原酶II、膠原酶IV和PBS組成;其中,所述膠原酶I在所述樣本解離液中的終濃度為150-250U/mL;所述膠原酶II在所述樣本解離液中的終濃度為150-250U/mL;所述膠原酶IV在所述樣本解離液中的終濃度為50-150U/mL;余量均為PBS。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樣本解離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樣本解離液為由所述膠原酶I、所述膠原酶II、所述膠原酶IV和所述PBS混合而成的溶液。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樣本解離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樣本解離液中的各組分單獨存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樣本解離液,其特征在于:所述膠原酶I、所述膠原酶II和所述膠原酶IV以母液形式存在;
具體的,所述母液為10或20倍母液;
10×膠原酶I溶液由所述膠原酶I和PBS組成;其中,所述膠原酶I的終濃度為2000U/mL;余量均為PBS;
10×膠原酶II儲液由所述膠原酶II和PBS組成;其中所述膠原酶II的終濃度為2000U/mL;余量均為PBS;
20×膠原酶IV儲液由所述膠原酶IV和PBS組成;其中,所述膠原酶IV的終濃度為2000U/mL;余量均為PBS。
5.一種用于從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中解離出結直腸癌實體瘤原代細胞的成套試劑,含有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樣本解離液和權利要求9中所述的消化終止液。
6.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樣本解離液或權利要求5所述的成套試劑在從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中解離出結直腸癌實體瘤原代細胞中的應用。
7.一種從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中解離出結直腸癌實體瘤原代細胞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驟:按0.1-0.3mL權利要求1-4中任一所述的樣本解離液每mg組織的用量,將剪碎后的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用事先37℃預熱的所述樣本解離液進行處理,在37℃條件下進行樣本解離,解離時間15分鐘至3小時。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用所述樣本解離液對所述結直腸癌實體瘤組織進行解離處理后還包括如下步驟:用消化終止液終止解離反應,收集細胞懸液;過濾所述細胞懸液,去除組織殘片和粘連細胞。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消化終止液由胎牛血清、抗菌抗真菌劑三抗和DMEM培養基組成;其中,所述胎牛血清在所述消化終止液中的終濃度為8-12%(體積百分含量);所述抗菌抗真菌劑三抗中的青霉素在所述消化終止液中的終濃度為100-200U/mL;所述抗菌抗真菌劑三抗中的鏈霉素在所述消化終止液中的終濃度為100-200μg/mL;所述抗菌抗真菌劑三抗中的兩性霉素B在所述消化終止液中的終濃度為250-500ng/mL;余量均為DMEM培養基。
10.根據權利要求1-9中任一所述的樣本解離液或成套試劑或應用或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結直腸癌為原發性結直腸癌,病理分期為II期、III期或IV期,各種病理分型的結直腸癌或結直腸癌轉移病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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