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兒童電動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05715.8 | 申請日: | 2018-06-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7454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19 |
| 發明(設計)人: | 蔡輝;朱鐵文;丁連雷 | 申請(專利權)人: | 昆山百瑞康兒童用品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K9/00 | 分類號: | B62K9/00;B62K5/01 |
| 代理公司: | 蘇州創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孫仿衛 |
| 地址: | 215331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推把桿 離合裝置 兒童電動車 連接機構 手動推車 人力推動 接合 操作件 拉出 車身 省力 電機 增設 驅動 | ||
1.一種兒童電動車,它包括車身(1)、安裝在所述車身(1)下方的車輪(6)、帶動所述車輪(6)轉動的傳動機構、驅動所述傳動機構動作的電機(4),該電機(4)與傳動機構之間設置有離合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身(1)上設置有推把桿組件(2)和連接機構,所述連接機構分別與所述推把桿組件(2)和所述離合裝置相連接,并能夠帶動所述離合裝置動作,所述推把桿組件(2)具有至少兩個工作位置,當所述推把桿組件(2)處于第一工作位置時,所述離合裝置處于分離工作狀態,人力推動兒童電動車運動;當所述推把桿組件(2)處于第二工作位置時,所述離合裝置處于接合工作狀態,兒童電動車在電機(4)的驅動下運動。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把桿組件(2)能夠上下移動地設置在車身(1)上,且所述兩個工作位置上下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機構為牽引索機構(5),該牽引索機構(5)包括與所述推把桿組件(2)相固定連接的連接座(51)、轉動安裝在車身(1)上并位于所述連接座(51)內的滑輪(52)、一端與連接座(51)相連接且另一端自下而上地繞上滑輪(52)又自上而下繞過滑輪(52)后與所述離合裝置相連接的牽引索(53)。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連接座(51)上對稱地開設有一對腰孔(54),所述滑輪(52)的轉軸的兩端分別對應地從所述一對腰孔(54)伸出后安裝在車身(1)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推把桿組件(2)包括套桿(21)、自上而下地插入所述套桿(21)并可相對套桿(21)移動伸縮地芯桿(22),所述的連接座(51)與所述套桿(21)相固定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車身(1)包括推把套(11),所述的套桿(21)和連接座(51)可上下移動地設置在所述推把套(11)內,所述滑輪(52)的輪軸的兩端連接在所述推把套(11)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推把套(11)的底端連接有底座(12),所述牽引索(53)的另一端在繞過滑輪(52)后穿出所述底座(12)而與離合裝置相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離合裝置包括殼體(31)、直接或通過齒輪組與所述電機(4)相連接的第一齒輪(33)、能夠沿自身軸向移動且與所述第一齒輪(33)可脫離地相嚙合的離合齒輪(32)、能夠推動所述離合齒輪(32)移動的離合塊(36)、設置于所述離合塊(36)與殼體(31)之間的彈簧(37),所述牽引索(53)的另一端與所述離合塊(36)相連接,所述牽引索(53)與彈簧(37)施加給離合塊(36)的力的方向相反,當所述離合裝置處于分離狀態時,所述離合齒輪(32)與第一齒輪(33)相脫離,當所述離合裝置處于接合狀態時,所述離合齒輪(32)與第一齒輪(33)相接合。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齒輪組包括與所述第一齒輪(33)相嚙合的第二齒輪(34)、與所述第二齒輪(34)相嚙合的第三齒輪(35),該第三齒輪(35)與所述電機(4)同軸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兒童電動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離合塊(36)的移動方向為沿著離合齒輪(32)的軸向。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昆山百瑞康兒童用品有限公司,未經昆山百瑞康兒童用品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605715.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后驅雙輪式的自行車
- 下一篇:兒童泡泡滑板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