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停車架組件以及使用該停車架組件的自行車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604030.1 | 申請日: | 2018-06-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110009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1-01 |
| 發明(設計)人: | M·P·斯坦豪瑟;W·W·布賴恩特;J·R·貝利 | 申請(專利權)人: | 通用汽車環球科技運作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H1/00 | 分類號: | B62H1/00;B62J1/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賀紫秋 |
| 地址: | 美國密***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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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停車架 遠端 使用位置 座部 縱向軸線 組件包括 車架 與非 移動 非使用位置 自行車 可移動 延伸 | ||
1.一種停車架組件,包括:
支柱,所述支柱沿著縱向軸線設置并且包括第一遠端以及相對于所述縱向軸線與所述第一遠端相對的第二遠端;
座部,所述座部設置在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一遠端處,所述座部在使用位置與非使用位置之間可移動;
停車架,所述停車架設置在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二遠端處并且橫向于所述縱向軸線遠離所述支柱向外延伸;
其中所述停車架在使用位置與非使用位置之間可移動;并且
其中所述座部和所述停車架在所述支柱的所述相應的第一遠端和第二遠端處相對于彼此固定,從而使得所述座部到所述非使用位置的移動直接導致所述停車架移動到所述使用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座部包括沿著座部軸線彼此間隔開的前部和后部,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一遠端設置在所述座部的所述前部與所述后部之間,并且其中所述座部軸線橫向于所述縱向軸線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停車架包括沿著停車架軸線彼此間隔開的近端和遠端,并且其中所述停車架軸線橫向于所述縱向軸線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停車架包括從所述停車架的所述近端延伸的聯接器,并且所述聯接器固定到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二遠端,從而相對于所述座部的位置固定所述停車架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停車架軸線相對于所述縱向軸線以第一角度設置,并且所述停車架軸線相對于所述縱向軸線設置在與所述座部軸線不同的定向上。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件,其中當所述座部處于所述使用位置時,所述座部的所述前部相對于所述座部軸線在第一方向上面向外面,并且當所述停車架處于所述非使用位置時,所述停車架的所述遠端在相對于所述停車架軸線的方向上面向外面,所述第一方向不同于所述方向。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中所述支柱包括第一對齊特征且所述停車架包括第二對齊特征,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對齊特征和所述第二對齊特征相互協作來相對于所述座部的位置固定所述停車架的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件,其中
所述座部包括沿著座部軸線彼此間隔開的前部和后部,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一遠端設置在所述座部的所述前部與所述后部之間;
所述停車架包括沿著停車架軸線彼此間隔開的近端和遠端,所述停車架的所述近端比所述停車架的所述遠端更靠近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二遠端設置;
所述座部軸線和所述停車架軸線各自橫向于所述縱向軸線設置;
所述停車架軸線和所述座部軸線沒有相交,彼此之間也不平行;
所述停車架包括從所述停車架的所述近端延伸的聯接器,并且所述聯接器固定到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二遠端,從而相對于所述座部的位置固定所述停車架的位置;
所述支柱的所述第二遠端限定開口,所述聯接器的至少一部分設置在所述開口內,以將所述停車架固定到所述支柱;
所述支柱包括第一對齊特征且所述停車架包括第二對齊特征,所述第一對齊特征和所述第二對齊特征相互協作來相對于所述座部的所述位置固定所述停車架的所述位置;并且
所述支柱包括遠離所述縱向軸線面向外面的外表面,并且當所述停車架處于所述非使用位置時,所述停車架從所述支柱的所述外表面看是可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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