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596263.1 | 申請日: | 2018-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06036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8-25 |
| 發明(設計)人: | 劉秋蘭;單豐武;姜筱華;吳金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西江鈴集團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M17/007 | 分類號: | G01M17/007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何世磊 |
| 地址: | 330013 江西省南昌***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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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機艙 平衡 測試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控制待測電動汽車在第一預設工況下以第一預設加速度進行加速,并開始計時以得到第一計時時間;
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當前速度等于第一預設車速時,停止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加速操作,并控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以所述第一預設車速進行勻速行駛;
當所述第一計時時間等于第一預設時間閾值時,獲取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上的電機溫度信息,以得到第一溫度數據;
控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進行怠速操作,實時獲取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上的電機溫度信息,以得到第二溫度數據,并判斷所述第二溫度數據是否滿足測試條件;
若是,則控制待測電動汽車在第二預設工況下以第二預設加速度進行加速,并開始計時以得到第二計時時間;
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當前速度等于第二預設車速時,停止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加速操作,并控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以所述第二預設車速進行勻速行駛;
當所述第二計時時間等于第二預設時間閾值時,獲取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上的電機溫度信息,以得到第三溫度數據;
分別判斷所述第一溫度數據和所述第三溫度數據內存儲的測試溫度值是否均在對應預設溫度范圍內,若是,則判定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機艙熱平衡測試合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待測電動汽車在第一預設工況下以第一預設加速度進行加速的步驟之前,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本地存儲的環境測試參數,并根據所述環境測試參數以設置測試環境,所述環境測試參數包括空氣溫度參數、相對濕度參數和日照強度參數;
實時獲取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車內溫度值,并當判斷到所述車內溫度值達到溫度閾值時,發出測試指令。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實時獲取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車內溫度值的步驟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判斷所述待測電動汽車內是否安裝有空調;
若是,則將所述空調調節至最大制冷模式、控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內的鼓風機為高速運行狀態,并控制關閉所述待測電動汽車的車窗和手動通風系統;
若否,則控制關閉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上的暖風機和所述鼓風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所述待測電動汽車上的電機溫度信息的步驟包括:
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采用的是風冷機艙時,分別獲取電機繞組溫度、電機控制器轉子溫度、電機外表面溫度、電機控制器外表面溫度、充電機外表面溫度、電子風扇電機外表面溫度、空調冷凝器空氣溫度、電池包外表面溫度、壓縮機表面空氣溫度和雨刮電機表面空氣溫度,以得到所述第一溫度數據、所述第二溫度數據或所述第三溫度數據;
當所述待測電動汽車采用的水冷機艙時,分別獲取所述電機繞組溫度、所述電機控制器轉子溫度、電機水道進出口溫度、電機控制器水道進出口溫度、所述充電機外表面溫度、充電機水道進出口溫度、散熱器水道進出口溫度、副水箱進出口溫度、空調加熱器水道進出口溫度、電池包水道進出口溫度、所述電子風扇電機外表面溫度、所述空調冷凝器空氣溫度、所述電池包外表面溫度、所述壓縮機表面空氣溫度和所述雨刮電機表面空氣溫度,以得到所述第一溫度數據、所述第二溫度數據或所述第三溫度數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第二溫度數據是否滿足測試條件的步驟包括:
分別判斷所述第二溫度數據中存儲的電機繞組溫度和電機控制器轉子溫度是否小于對應的預設溫度閾值;
若是,則判定所述第二溫度數據滿足所述測試條件。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汽車機艙熱平衡測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預設工況為85Km/h對應的坡度、扭矩、滿載滿負荷工況條件,所述第二預設工況為35Km/h對應的坡度、扭矩、滿載滿負荷工況條件,所述第一預設車速為85Km/h,所述第二預設車速為3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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