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煙氣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93259.X | 申請日: | 2018-06-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75796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朱大亮;謝恪謙;鄭志偉;王佳琨;許步建;張星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石油華東設計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19/00 | 分類號: | B01J19/00;B01D53/50;B01D53/80;F27D17/00;F27D19/00 |
| 代理公司: | 11138 北京三高永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莉 |
| 地址: | 100007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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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煙氣 切斷閥 轉向閥 煙氣控制系統 煙氣脫硫裝置 余熱鍋爐 輪機 連通 石油化工技術 煙氣輪機出口 閥門流道 快速控制 煙氣流向 出口端 水封罐 減小 壓降 回收 替代 | ||
1.一種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煙氣輪機(1)、余熱鍋爐(2)、煙氣脫硫裝置(3)、至少一個煙氣轉向閥(4)和至少一個切斷閥(5),其中,
所述煙氣輪機(1)與所述煙氣脫硫裝置(3)或所述余熱鍋爐(2)相連,所述余熱鍋爐(2)與所述煙氣脫硫裝置(3)相連;
所述煙氣輪機(1)的出口端依次設置有所述切斷閥(5)和所述煙氣轉向閥(4),所述煙氣轉向閥(4)用于控制所述煙氣輪機(1)與所述余熱鍋爐(2)或所述煙氣脫硫裝置(3)連通;
所述余熱鍋爐(2)與所述煙氣脫硫裝置(3)之間設置有所述切斷閥(5)和/或所述煙氣轉向閥(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轉向閥(4)包括:本體(401)、執行機構(402)和閥板,
所述本體(401)內部中空,所述本體(401)的一端開設有第一通孔,所述本體(401)的另一端開設有第二通孔和第三通孔;
所述執行機構(402)設置在所述本體(401)上,且可移動地與所述閥板相連;
所述閥板被配置為封堵所述第二通孔或所述第三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本體(401)的一端與另一端之間的側壁上開設有第四通孔,閥蓋(403)蓋設在所述第四通孔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輪機(1)的出口端的所述切斷閥(5)和所述煙氣轉向閥(4)之間設置有旁路煙氣管路(6)。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旁路煙囪(7),所述旁路煙囪(7)與所述余熱鍋爐(2)相連。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熱鍋爐(2)的出口端依次設置有所述切斷閥(5)和所述煙氣轉向閥(4),所述煙氣轉向閥(4)用于控制所述余熱鍋爐(2)與所述煙氣脫硫裝置(3)或所述旁路煙囪(7)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輪機(1)為三機同軸式或兩機同軸式。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切斷閥(5)為眼鏡閥或蝶閥或閘閥或滑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余熱鍋爐(2)為立式鍋爐或臥式鍋爐。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煙氣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煙氣脫硫裝置(3)為干式脫硫裝置或噴霧脫硫裝置或煤灰脫硫裝置或濕法脫硫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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