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互聯網的業務推薦方法、裝置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90103.6 | 申請日: | 2018-06-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806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17 |
| 發明(設計)人: | 殷超;曹雄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嘀嘀無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Q40/06 |
| 代理公司: | 11205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張曉霞;劉芳 |
| 地址: | 100193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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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參考數據 存儲介質 特征標簽 業務推薦 營銷模式 服務評價數據 個人數據 交易行為 實際需求 行為數據 用戶推薦 互聯網 潛在的 出行 挖掘 客戶 | ||
1.一種基于互聯網的業務推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第一用戶的參考數據,所述參考數據包括如下數據中的至少一個:個人數據、出行行為數據、交易行為數據和服務評價數據;
根據各所述參考數據確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
根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確定對應的營銷模式,并采用所述營銷模式向所述第一用戶推薦業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各所述參考數據確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包括:
將各所述參考數據輸入預設的機器學習模型,獲得各所述參考數據對應的權值;
根據各所述參考數據以及對應的權值,計算所述第一用戶的用戶分值;
根據預設的用戶分值和特征標簽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用戶分值對應的特征標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至少一個第二用戶的參考數據;
根據所述第二用戶的參考數據,生成訓練樣本;
對所述訓練樣本進行訓練,得到所述機器學習模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用戶的參考數據,對所述機器學習模型進行優化處理,以調整各所述參考數據對應的權值。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確定對應的營銷模式,包括:
根據預設的特征標簽和營銷模式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對應的營銷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用所述營銷模式向所述第一用戶推薦業務,包括:
判斷所述第一用戶是否登錄出行應用程序APP;
若所述第一用戶登錄了所述出行APP,則通過所述APP采用所述營銷模式向所述第一用戶推薦業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第一用戶未登錄所述出行APP,則判斷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是否為預設特征標簽;
若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為預設特征標簽,則通過短信采用所述營銷模式向所述第一用戶推薦業務。
8.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交易行為數據包括如下數據中的至少一個:支付行為數據、提現行為數據和信用行為數據。
9.一種基于互聯網的業務推薦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第一用戶的參考數據,所述參考數據包括如下數據中的至少一個:個人數據、出行行為數據、交易行為數據和服務評價數據;
確定模塊,用于根據各所述參考數據確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
所述確定模塊,還用于根據所述第一用戶的特征標簽,確定對應的營銷模式;
推薦模塊,用于采用所述營銷模式向所述第一用戶推薦業務。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模塊,具體用于:
將各所述參考數據輸入預設的機器學習模型,獲得各所述參考數據對應的權值;
根據各所述參考數據以及對應的權值,計算所述第一用戶的用戶分值;
根據預設的用戶分值和特征標簽之間的對應關系,確定所述用戶分值對應的特征標簽。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還包括:生成模塊和訓練模塊;其中,
所述獲取模塊,還用于獲取至少一個第二用戶的參考數據;
所述生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第二用戶的參考數據,生成訓練樣本;
所述訓練模塊,用于對所述訓練樣本進行訓練,得到所述機器學習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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