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75642.2 | 申請日: | 2018-06-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7651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1-06 |
| 發明(設計)人: | 李筑;高艷 | 申請(專利權)人: | 李筑;高艷 |
| 主分類號: | G06Q40/06 | 分類號: | G06Q40/06;G06Q30/06 |
| 代理公司: | 貴陽中新專利商標事務所 52100 | 代理人: | 李亮;李余江 |
| 地址: | 550001 貴州省貴陽市云*** | 國省代碼: | 貴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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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投資 銷售 互聯網平臺 生產和銷售 商業模式 有效解決 扁平化 直觀 一體化 生產 渠道 | ||
1.一種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的生產商按照商品的實際生產成本作為招投資價格對外進行公布,投資者根據公布的投資價格向生產商進行資金投資,投資資金直接用于商品的生產,投資者則根據投資金額以實際生產成本獲得對應數量的商品的使用權與銷售許可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商品的生產商獨立完成招投資,或委托第三方平臺完成招投資。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投資者根據投資金額獲得的商品自行進行銷售獲利完全歸屬于投資者;投資者能將商品授權給廠商認定的合法代理商或平臺進行銷售。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投資者將商品進行銷售時需要按照生產商規定的價格要求進行銷售。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投資者獲得的銷售許可權中包括生產商給予投資者的認定證明,每個商品都記載有其投資者信息,該信息能進行實時查詢;投資者將產品進行獨立銷售或授權銷售后,需要向廠商或者第三方平臺進行備案,并更新每個商品的銷售信息,以備追溯。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同時完成商品投資、生產與銷售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由生產商或第三方平臺構建互聯網銷售平臺進行商品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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