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方法與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61338.2 | 申請日: | 2018-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96089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2-07 |
| 發明(設計)人: | 謝新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州市美聚商盟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佛山幫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87 | 代理人: | 顏春艷 |
| 地址: | 510000 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麒麟新村(一期)麒天街13、1***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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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會員系統 消費信息 個性化 虛擬幣 店鋪 綁定關系 通信信息 互聯網領域 消費者管理 識別系統 消費能力 二維碼 綁定 上電 預設 掃描 業績 銷售 | ||
1.一種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消費者通過掃描第一店鋪的二維碼完成在線上會員系統的注冊;
將消費者的通信信息與線上會員系統綁定形成綁定關系;
接收消費者在所有店鋪的消費信息并計算獲得對應的消費虛擬幣;
根據綁定關系將獲得對應的消費虛擬幣按預設第一比例返還給消費者,用于線上會員系統對應的線上電商平臺進行消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還包括:將獲得對應的消費虛擬幣扣除預設第一比例的部分返還給第一店鋪。
3.如權利要求1所述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費者的通信信息包括手機號、微信號、QQ號中的一種或多種。
4.如權利要求1所述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消費者的消費信息包括店鋪名稱、購買的商品名稱、購買的商品數量、消費金額中的一種或多種。
5.一種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模塊,用于接收消費者通過掃描第一店鋪的二維碼完成在線上會員系統的注冊;
綁定模塊,用于將消費者的通信信息與線上會員系統綁定形成綁定關系;
計算模塊,用于接收消費者在所有店鋪的消費信息并計算獲得對應的消費虛擬幣;
返還模塊,用于根據綁定關系將獲得對應的消費虛擬幣按預設第一比例返還給消費者,用于線上會員系統對應的線上電商平臺進行消費。
6.如權利要求5所述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系統,其特征在于,返還模塊,還用于將獲得對應的消費虛擬幣扣除預設第一比例的部分返還給第一店鋪。
7.如權利要求5所述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系統,其特征在于,消費者的通信信息包括手機號、微信號、QQ號中的一種或多種。
8.如權利要求5所述消費者消費的個性化識別系統,其特征在于,消費者的消費信息包括店鋪名稱、購買的商品名稱、購買的商品數量、消費金額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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