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裝置和設備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810517426.2 | 申請日: | 2018-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5303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9-12-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傅勁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11610 北京太合九思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劉戈<國際申請>=<國際公布>=<進入國 |
| 地址: | 英屬開曼群島大開*** | 國省代碼: | 開曼群島;KY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可行路徑 行程信息 行駛方向 路段 輔助用戶 路況信息 行程選擇 用戶提供 預設 行駛 展示 | ||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裝置和設備,該方法包括:獲取車輛的當前位置和行駛方向;確定與當前位置和行駛方向?qū)穆范危淮_定車輛沿以該路段引出的多條可行路徑行駛預設時間后的可達位置,其中,每條可行路徑對應的可達位置是根據(jù)相應可行路徑所途經(jīng)的各路段的路況信息確定的;在地圖上展示多條可行路徑對應的可達位置,從而實現(xiàn)了向用戶提供一定時間后車輛的可達范圍的行程信息,可以輔助用戶進行行程選擇。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互聯(lián)網(wǎng)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裝置和設備。
背景技術
用戶在駕車出行的過程中,往往會使用到電子地圖,一般而言,用戶對電子地圖的使用多分為兩種模式;導航模式和巡航模式。簡單來說,在導航模式下,用戶會輸入本次出行的目的地,觸發(fā)執(zhí)行導航算法為用戶規(guī)劃出從當前位置到目的地的導航路徑以供用戶根據(jù)導航路徑行駛。除此之外的模式可以認為是巡航模式,對于巡航模式,簡單來說就是在用戶沒有輸入目的地觸發(fā)導航路徑規(guī)劃的前提下,跟蹤車輛行駛軌跡的過程。一般地,用戶開啟電子地圖應用時即可認為進入到巡航模式,在電子地圖中顯示車輛的實時位置,當某時刻用戶觸發(fā)了去往某地的導航操作,則切換至導航模式。
目前的電子地圖產(chǎn)品的行程交互設計主要服務于導航模式,在巡航模式下都沒有提供行程相關的信息交互功能。而且,即便是在導航模式下,行程信息交互也主要包括視覺展示方面的諸如規(guī)劃路徑和預計到達時間的顯示,以及聽覺方面的誘導語音播報,比如前方100左轉。
但是,實際應用中,一般地,在巡航模式下,甚至在導航模式下,用戶經(jīng)常是自己查看電子地圖上的道路、路況等信息,自己做行程選擇,此時,如果能夠提供給用戶自當前時刻,一定時間比如半小時后可以開多遠這樣的行程信息,將會幫助用戶進行更合適的行程選擇。
發(fā)明內(nèi)容
有鑒于此,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裝置和設備,用以獲取車輛從當前位置行駛一定時間后的可達范圍。
第一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該方法包括:
獲取車輛的當前位置和行駛方向;
確定與所述當前位置和行駛方向?qū)穆范危?/p>
確定所述車輛沿以所述路段引出的多條可行路徑行駛預設時間后的可達位置,其中,每條可行路徑對應的可達位置是根據(jù)相應可行路徑所途經(jīng)的各路段的路況信息確定的;
在地圖上展示所述多條可行路徑對應的可達位置。
第二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行程信息獲取裝置,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車輛的當前位置和行駛方向;
第一確定模塊,用于確定與所述當前位置和行駛方向?qū)穆范危?/p>
第二確定模塊,用于確定所述車輛沿以所述路段引出的多條可行路徑行駛預設時間后的可達位置,其中,每條可行路徑對應的可達位置是根據(jù)相應可行路徑所途經(jīng)的各路段的路況信息確定的;
展示模塊,用于在地圖上展示所述多條可行路徑對應的可達位置。
第三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電子設備,包括第一處理器和第一存儲器,所述第一存儲器用于存儲一條或多條計算機指令,其中,所述一條或多條計算機指令被所述第一處理器執(zhí)行時實現(xiàn)上述第一方面中的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該電子設備還可以包括第一通信接口,用于與其他設備或通信網(wǎng)絡通信。
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存儲介質(zhì),用于儲存存儲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使計算機執(zhí)行時實現(xiàn)上述第一方面中的行程信息獲取方法。
第四方面,本發(fā)明實施例提供一種行程信息獲取方法,該方法包括:
獲取目標設備的當前位置和運動方向;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未經(jīng)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517426.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