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尾門系統及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515356.7 | 申請日: | 2018-05-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42844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24 |
| 發明(設計)人: | 尹燕軍;王龍;廖文輝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東箭汽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5/44 | 分類號: | E05F15/44;E05F15/611;E05B83/18;B60J5/10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王瑞 |
| 地址: | 528315 廣東省佛***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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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尾門 驅動裝置 控制裝置 門鎖裝置 防夾 電容式感應裝置 參數值確定 預設位置 外界環境因素 車身本體 感應信號 關閉動作 距離減小 情況判斷 運轉 壓傷 損傷 | ||
1.一種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驅動裝置,連接于車輛車身及電動尾門之間;
電容式感應裝置,裝設于電動尾門,用以響應于目標物靠近或接觸電動尾門產生感應信號;
控制裝置,與所述驅動裝置及所述電容式感應裝置電性連接,所述控制裝置被配置為根據所述感應信號確定電動尾門是否防夾,并控制所述驅動裝置,使電動尾門執行開啟動作或關閉動作;以及
門鎖裝置,與所述控制裝置電性連接;
其中,所述控制裝置還被配置為根據所述門鎖裝置的狀態和/或所述驅動裝置的運轉情況判斷電動尾門是否到達預設位置;若電動尾門到達預設位置,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流經驅動裝置的電流參數值確定電動尾門是否防夾,并控制所述驅動裝置,使電動尾門執行開啟動作或關閉動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若電動尾門未到達預設位置,所述控制裝置根據所述感應信號確定電動尾門是否防夾。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包括撐桿、用于驅動所述撐桿伸縮的馬達,以及用于監控和控制所述馬達運轉的控制電路;
所述控制裝置與所述控制電路電連接,所述控制裝置被配置為根據所述控制電路反饋的用于表征馬達運轉狀態的電流參數值確定電動尾門是否防夾,并輸出控制指令;
所述控制電路接收所述控制指令,并控制所述馬達,以使電動尾門執行開啟動作或關閉動作。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還包括用于感應馬達轉動圈數的霍爾感應元件;
所述控制電路與所述霍爾感應元件電性連接,所述控制裝置被配置為根據所述門鎖裝置的狀態和/或所述控制電路反饋的所述霍爾感應元件感應的馬達的轉動圈數判斷電動尾門是否到達預設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被配置為比較用于表征馬達運轉狀態的電流參數值與防夾電流閾值,并根據比較結果確定電動尾門是否防夾。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被配置為:
若用于表征馬達運轉狀態的電流參數值大于等于所述防夾電流閾值,則確定防夾,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驅動裝置,使電動尾門執行開啟動作;
若用于表征馬達轉狀態的電流參數值小于所述防夾電流閾值,則確定不防夾,所述控制裝置控制所述驅動裝置,使電動尾門執行關閉動作。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門鎖裝置包括用于裝設于電動尾門上的鎖頭,以及用于裝設于車輛車身上的鎖栓;
所述鎖頭與所述鎖栓相互配合,且所述鎖頭與所述鎖栓分別與所述控制裝置電性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與車輛中控系統電性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為微處理器。
10.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電動尾門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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