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智能行李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477655.6 | 申請日: | 2018-05-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713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7 |
| 發明(設計)人: | 吳嚴 | 申請(專利權)人: | 常州愛爾威潛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5C9/00 | 分類號: | A45C9/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3022 江蘇省常州***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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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行李箱 騎行狀態 智能 輪子 前壁 方向垂直 方向平行 垂直的 跨騎 豎向 與非 轉動 轉換 | ||
1.一種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體、安裝于箱體底部的輪子,所述箱體包括第一分體和位于第一分體下方的第二分體;
所述第一分體可繞豎向的軸線相對第二分體在非騎行狀態與騎行狀態之間轉動,當智能行李箱處于非騎行狀態時,第一分體具有的前壁與輪子的前進方向垂直,當智能行李箱處于騎行狀態時,第一分體的前壁與輪子的前進方向平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分體具有頂壁,該頂壁具有位于兩端的腳踏部,當智能行李箱處于非騎行狀態時,第一分體覆蓋所述腳踏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包括安裝于第二收容空間內的電源及自平衡控制系統,所述輪子為動力輪。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輪子的數量為兩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分體通過轉向控制機構可轉動地連接于所述第二分體上,所述轉向控制機構包括固定于第二分體上的定子、安裝于定子上可相對定子轉動的轉向控制扭轉桿、與第一分體相固定的狀態轉換轉動件,所述狀態轉換轉動件相對轉向控制扭轉桿轉動實現智能行李箱在騎行狀態與非騎行狀態之間的轉換。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狀態轉換轉動件的一端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一分體,狀態轉換轉動件的另一端套接于轉向控制扭轉桿并通過限位件限制相對轉動角度;
所述限位件固定連接于狀態轉換轉動件,所述轉向控制扭轉桿的外周面開設有限制所述狀態轉換轉動件轉動角度的限位滑槽,所述限位滑槽包括分別位于限位滑槽兩端部的第一角度限位部和第二角度限位部;
所述限位件跟隨狀態轉換轉動件相對轉向控制扭轉桿轉動,并可滑動于所述限位滑槽,當所述限位件跟隨狀態轉換轉動件轉動并限位于第一角度限位部時,智能行李箱處于非騎行狀態;當所述限位件跟隨狀態轉換轉動件反向轉動并限位于第二角度限位部時,智能行李箱處于騎行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狀態轉換轉動件為一中空桿體,所述限位件為一銷軸,該銷軸貫穿于狀態轉換轉動件并且其兩端均凸出于狀態轉換轉動件的外周面,銷軸的凸出部分可滑動的連接于所述限位滑槽;
所述狀態轉換轉動件和所述轉向控制扭轉桿之間設有呈壓縮狀態的彈性件,該彈性件容置于狀態轉換轉動件的中空部;所述彈性件的一端頂持于所述銷軸上,彈性件的另一端頂持于設于轉向控制扭轉桿內部的抵擋塊;
所述第一角度限位部為設于限位滑槽的一端并向上延伸的第一限位凹槽,所述第二角度限位部包括設于限位滑槽的另一端并向下延伸的第二限位凹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角度限位部還包括設于限位滑槽的另一端并向上延伸的第三限位凹槽,所述第三限位凹槽相對設置于所述第二限位凹槽的上方。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包括殼體、安裝于殼體上部的固定座體、安裝于殼體下部并固定連接所述轉向控制扭轉桿的轉動座體以及安裝于固定座體和轉動座體之間的轉向復位件;
所述殼體固定連接于所述第二分體,所述固定座體固定連接于殼體,所述轉動座體可轉動的連接于殼體,所述轉向復位件的兩端分別連接于固定座體和轉動座體;
所述殼體上安裝有用以檢測所述轉向控制扭轉桿轉動角度的傳感器,所述傳感器信號連接于所述自平衡控制系統。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智能行李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傳感器為角度位移傳感器、光電傳感器或霍爾傳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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