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梯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460488.4 | 申請日: | 2018-05-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4823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25 |
| 發明(設計)人: | 解紅磊;湯磊;張佶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三菱電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B66B5/02;B66B5/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浦一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11 | 代理人: | 王江富 |
| 地址: | 200245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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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梯 | ||
1.一種電梯,其特征在于,包括轎廂和帶離子通風系統,帶離子通風系統包括乘客檢測裝置、存儲器、離子發生器、吹風裝置和控制器;
所述乘客檢測裝置,用于檢測所述轎廂內的乘客人數并發送到所述控制器;
所述存儲器,設置有乘客人數同需求風速對應表,對應表中的需求風速在最低設定風速到設定最高設定風速之間;
所述吹風裝置,在服務模式下,按當前乘客人數所對應的需求風速運轉;在休閑模式下,在所述離子發生器啟動時按最低設定風速運轉,在所述離子發生器關閉時停止運轉;
所述離子發生器,在服務模式下,循環啟停,啟動時間大于停止時間;在休閑模式下,循環啟停,停止時間大于2倍啟動時間;
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據電梯是否運行及轎廂內的乘客人數,控制所述吹風裝置、離子發生器工作于服務模式或休閑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所述控制器,工作過程如下:
一.當所述帶離子通風系統開始工作,所述控制器初始化;
二. 判斷所述電梯是否運行,如果運行進行步驟三,否則進行步驟四;
三.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離子發生器按服務模式運轉,并控制所述吹風裝置按服務模式運轉;進入步驟五;
四.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離子發生器按休閑模式運轉,并控制所述吹風裝置按休閑模式運轉;進入步驟五;
五. 判斷所述帶離子通風系統是否關閉,如果沒有關閉則進行步驟二,否則進行步驟六;
六.結束。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帶離子通風系統還包括異味傳感器;
所述異味傳感器,用于檢測所述轎廂內的異味;
在步驟一之后步驟二之前設置步驟A;
步驟A中,先判斷轎廂內異味是否超過閾值,如果轎廂內異味超過閾值,則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離子發生器按服務模式運轉,并控制所述吹風裝置按最高設定風速運轉設定時間,如果轎廂內異味沒有超過閾值則進行步驟二;
步驟五中,判斷所述帶離子通風系統是否關閉,如果沒有關閉則進行步驟A。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所述設定時間為1分鐘。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所述離子發生器,在服務模式下,啟動時間十分鐘,停止時間為五分鐘。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所述離子發生器,在服務模式下,停止時間為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所述離子發生器,在休閑模式下,啟動時間為十分鐘,停止時間為一個小時。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所述離子發生器,在休閑模式下,離子發生器一直停止或者在運轉兩個周期后停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帶離子通風系統包括至少一個吹風裝置,吹風裝置設置在轎廂頂;
在每個吹風裝置處均設置有離子發生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在服務模式下,各個吹風裝置的風速按當前乘客人數所對應的需求風速同步調整。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帶離子通風系統包括至少兩個吹風裝置,吹風裝置設置在轎廂頂;
僅在一個吹風裝置處設置有離子發生器。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梯,其特征在于,
帶離子通風系統包括第一吹風裝置、第二吹風裝置兩個吹風裝置;
第一吹風裝置處設置有離子發生器,第二吹風裝置處不設置離子發生器;
當乘客人數所對應的需求風速大于單個吹風裝置的最高風速并小于兩個吹風裝置的最高風速時,將第二吹風裝置的風速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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