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體結構及具有其的有軌列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433981.7 | 申請日: | 2018-05-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57205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9-29 |
| 發明(設計)人: | 張從慧;李劍;李樹典;王勝光;李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車青島四方機車車輛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D27/00 | 分類號: | B61D2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韓建偉;豐佩印 |
| 地址: | 266111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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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體 結構 具有 有軌 列車 | ||
1.一種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體;
風道(10),所述風道(10)設置于所述車體的底部,所述風道(10)具有檢修口;
檢修部(13),所述檢修部(13)與所述風道(10)相連接并位于所述檢修口處,
所述檢修部(13)具有將所述檢修口打開的避讓位置和將所述檢修口關閉的關閉位置;所述風道(10)包括:
主風道(11),所述主風道(11)沿所述車體的長度方向設置,所述主風道(11)的中部具有送風口(111);
支風道(12),所述支風道(12)沿所述車體的寬度方向設置,所述支風道(12)的第一端與所述主風道(11)相連通,所述支風道(12)第二端具有用于與所述車體的室內相連通的出風口(121);
所述送風口(111)處和/或所述出風口(121)處設置有法蘭(30),所述法蘭(30)內具有密封圈;
所述車體結構還包括導流部(20),所述導流部(20)設置在所述風道(10)內以將所述風道(10)內的氣流進行導流或分流;
所述導流部(20)包括第一導流板(21),所述第一導流板(21)設置于所述送風口(111)處并位于所述風道(10)內,和/或所述第一導流板(21)設置于所述主風道(11)與所述支風道(12)的連通處并位于所述風道(10)內,其中,所述第一導流板(21)為人字形導流板。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風道(11)和/或所述支風道(12)設置有所述檢修部(13)。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風道(12)的設置有出風口(121)的第二端呈弧形結構,所述導流部(20)包括:
第二導流板(22),所述第二導流板(22)設置于所述支風道(12)的第二端內以將所述支風道(12)的第二端分隔成至少兩個獨立的出風風道。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支風道(12)為多個,多個所述支風道(12)沿所述車體的長度方向間隔地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支風道(12)對稱地設置于所述主風道(11)的兩側。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道(10)包括:
回風風道(14),所述回風風道(14)的第一端與所述主風道(11)相連通,所述回風風道(14)的第二端與所述車體的室內相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檢修部(13)為檢修蓋板,所述檢修蓋板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檢修口處。
8.一種有軌列車,包括車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體結構為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中所述的車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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