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以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413401.8 | 申請日: | 2018-04-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834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09 |
| 發明(設計)人: | 杜家勝;李創舉;李朋飛;吳成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R16/033 | 分類號: | B60R16/033;B60R16/023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王立民;賈博雍 |
| 地址: | 230601 安徽省***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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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蓄電池 電量 控制 方法 以及 系統 | ||
1.一種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整車供電狀態,并根據整車供電狀態判斷整車是否處于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
若是,則獲取蓄電池電量;
若蓄電池電量低于預設的第一電量閾值,則根據蓄電池電量觸發低電量提示并執行預設的低電量供電模式,且在執行低電量供電模式之前,采用延時策略,所述延時策略是通過設置不同的計時時長,以暫緩執行相應的低電量供電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蓄電池電量觸發低電量提示并執行預設的低電量供電模式包括:
當蓄電池電量小于第一電量閾值且大于等于第二電量閾值時,觸發低電量提示以及控制車載發電設備啟動;所述車載發電設備用于為整車供電和/或為蓄電池充電;
當蓄電池電量小于第二電量閾值且大于等于第三電量閾值時,觸發低電量提示以及控制至少一個預設的用電器斷電;
當蓄電池電量小于第三電量閾值時,觸發低電量提示以及控制整車斷電并進入休眠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低電量提示以及控制車載發電設備啟動包括:
觸發低電量提示的同時觸發第一計時,并在第一計時結束后,控制車載發電設備啟動。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低電量提示以及控制至少一個預設的用電器斷電包括:
觸發低電量提示的同時觸發第二計時,并在第二計時結束后,控制至少一個預設的用電器斷電。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觸發低電量提示以及控制整車斷電并進入休眠狀態包括:
觸發低電量提示的同時觸發第三計時,并在第三計時結束后,控制整車斷電并進入休眠狀態。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整車供電狀態,并根據整車供電狀態判斷整車是否處于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包括:
檢測點火開關檔位;
若檢測到點火開關處于ACC檔,則判斷整車處于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
7.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整車供電狀態,并根據整車供電狀態判斷整車是否處于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包括:
檢測點火開關檔位以及車載發電設備狀態;
若檢測到點火開關處于IGN檔、且車載發電設備失效,則判斷整車處于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
8.一種蓄電池低電量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控制單元、用于指示整車供電狀態的供電狀態指示單元、用于監測蓄電池電量的電量傳感器,以及用于輸出低電量提示的顯示裝置;
所述控制單元用于根據所述供電狀態指示單元發送的狀態信號,判斷整車是否處于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以及,在蓄電池獨立供電工況下通過所述電量傳感器獲取蓄電池電量,并在蓄電池電量低于預設的第一電量閾值時,根據蓄電池電量觸發所述顯示裝置輸出低電量提示并控制整車進入低電量供電模式,且在執行低電量供電模式之前,采用延時策略,所述延時策略是通過設置不同的計時時長,以暫緩執行相應的低電量供電模式。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為車身控制器,所述供電狀態指示單元包括點火開關,所述顯示裝置包括儀表或MP5。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的蓄電池低電量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電狀態指示單元還包括:車載發電設備;
所述控制單元還用于在整車進入低電量供電模式后,控制所述車載發電設備為整車供電和/或為蓄電池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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