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406451.3 | 申請日: | 2018-04-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5636A | 公開(公告)日: | 2018-10-09 |
| 發明(設計)人: | 羅杰敏 | 申請(專利權)人: | 羅杰敏 |
| 主分類號: | E04H6/12 | 分類號: | E04H6/12;E04H6/42;G01M7/08;G01M17/007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000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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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汽車 立體循環 車庫 無線通信模塊 安全交通 智慧城市 停車位 車輛安全系統 電動汽車充電 安全行駛 充電裝置 通信連接 充電 停放 | ||
1.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若干電動汽車,每輛電動汽車上均設有無線通信模塊,且每輛電動汽車上均設有車輛安全系統;若干立體循環車庫,每個立體循環車庫均包含有多個能停放所述電動汽車的停車位,每個停車位旁均設有能為電動汽車充電的充電裝置;另外,每個立體循環車庫也設有無線通信模塊,所述電動汽車通過無線通信模塊與立體循環車庫通信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安全系統包括人體損傷評價子系統、碰撞試驗子系統和安全控制子系統,所述人體損傷評價子系統用于確定人體損傷評價因子,所述碰撞試驗子系統用于根據人體損傷評價因子進行人體碰撞模擬試驗,所述安全控制子系統用于根據碰撞試驗結果確定人體安全防護措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人體損傷評價子系統包括頭部損傷評價模塊、頸部損傷評價模塊和綜合損傷評價模塊,所述頭部損傷評價模塊用于確定頭部損傷評價因子,所述頸部損傷評價模塊用于確定頸部損傷評價因子,所述綜合損傷評價模塊用于根據頭部損傷評價因子和頸部損傷評價因子確定人體損傷評價因子。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頭部損傷評價模塊用于確定頭部損傷評價因子,所述頭部損傷評價因子采用下式計算:
式中,H表示頭部損傷評價因子,C(t)表示頭部慣性中心的線性加速度,t表示時間變量,ts表示沖擊開始時間,te表示沖擊結束時間。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頸部損傷評價模塊用于確定頸部損傷評價因子,所述頸部損傷評價因子采用下式計算:
式中,N表示頸部損傷評價因子,F1表示頸部軸向力,F2表示頸部軸向力的極限值,M1表示枕骨關節的彎矩,M2表示枕骨關節彎矩的極限值。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綜合損傷評價模塊用于根據頭部損傷評價因子和頸部損傷評價因子確定人體損傷評價因子:所述人體損傷評價因子采用下式計算:
式中,S表示人體損傷評價因子;所述人體損傷評價因子越大,表示人體所受損傷越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碰撞試驗子系統包括第一試驗模塊和第二試驗模塊,所述第一試驗模塊用于采用假人進行兒童模擬損傷試驗,確定人體損傷評價因子第一閾值,所述第二試驗模塊采用假人進行成年人模擬損傷試驗,確定人體損傷評價因子第二閾值,所述第二閾值大于第一閾值。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智慧城市安全交通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控制子系統包括防護措施確定模塊和防護模塊,所述防護措施確定模塊用于根據第一閾值和第二閾值確定車輛安全防護措施:根據第一閾值確定兒童安全防護措施,根據第二閾值確定成年人安全防護措施;所述防護模塊用于根據安全措施對人體進行安全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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