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83804.2 | 申請日: | 2018-04-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5735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5 |
| 發明(設計)人: | 秦育彬;糜江 | 申請(專利權)人: | 秦育彬;糜江 |
| 主分類號: | G07B15/06 | 分類號: | G07B15/06;G06Q20/14 |
| 代理公司: | 南昌新天下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6115 | 代理人: | 施秀瑾 |
| 地址: | 330200 江西省南昌市南*** | 國省代碼: | 江西;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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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智能 節點 式路側微站不 停車 收費 方法 | ||
1.一種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所采用的收費系統包括: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和車載設備單元(2),所述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它包括無線通信模塊(1-1)和結算功能模塊(1-2);
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部署在高速公路上,車載設備單元(2)將車輛的基本信息與當前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進行交互,完成通行費結算后更新當前的位置信息,以供下一個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的費用結算;
當車輛駛入某一個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的通信區域內,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通過與車載設備單元(2)進行無線通信獲取這些車輛的基本信息,進而由結算功能模塊完成費用的結算;
當費用結算完成后,該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將此處的位置信息發送給車載設備單元實現位置信息的更新,以供下一個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的費用結算。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還部署在各高速運營公司路段分界點和高速出口處;獲取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的通信區域(5)內車輛的基本信息,進而完成通行費結算的功能。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的基本信息包括:車輛唯一標識碼、車輛歷經的上一個位置信息;若是貨運車輛的話,還應包括貨車重量。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車輛唯一標識碼包含車輛車牌號、車輛類型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覆蓋的通信區域;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實現通信區域覆蓋單向多個車道的信息處理,支持車輛處于自由行駛狀態下變道、跨道的駕駛模式。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具有通信和費用結算的雙重功能,實現路段節點收費,并將該費用直接結算給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所屬運營公司,不再需要第三方來統一收費及拆賬。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車輛繳費可支持線上實時扣費或線下繳費,線下繳費可通過移動支付平臺或高速公路繳費專用平臺實現按月結算。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收費系統無需設置出口收費站,實施入口處只需設置自動欄桿機,用于判斷車輛是否安裝車載設備單元,若是貨運車輛的話,還應在入口處設置貨車自動稱重車道,自動稱重處的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將貨車重量計入系統并寫入車載設備單元;
或者,進出口均無需設置收費站,車輛實現自由進出。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1)在高速公路全線每1到2公里均勻設置一個。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節點式路側微站不停車收費方法,其特征在于: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基站分為3類:智能微型收費結算路徑站、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分界站和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出口站;
所述智能微型收費結算路徑站:部署在高速公路主線的兩側,除與分界站相鄰兩側的路徑站之外,各路徑站間的部署距離相等;
所述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分界站:部署在不同運營收費主體的分界處,所述運營收費主體包含在省界的分界處;
所述智能微型收費結算出口站:部署在高速公路的出口匝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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