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用戶需求分析的共享汽車調度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367247.5 | 申請日: | 2018-04-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46010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3 |
| 發明(設計)人: | 徐漫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徐漫洋 |
| 主分類號: | G06Q10/06 | 分類號: | G06Q10/06;G06Q30/06;G06Q50/30 |
| 代理公司: | 哈爾濱市松花江專利商標事務所 23109 | 代理人: | 岳泉清 |
| 地址: | 110020 遼***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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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用戶 需求 分析 共享 汽車 調度 方法 | ||
1.基于用戶需求分析的共享汽車調度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分析用戶在車輛共享租賃中不同網點、不同時間對于車輛的需求情況;網點i上某一時間段t內的用戶需求Di(t)=Oi(t)+ηAi(t),其中,Oi(t)為手機APP中用戶已確定訂單數,Ai(t)為正在觸發手機APP的訂單數量,η∈(0,1)為觸發用戶比例系數;
正在觸發手機APP的訂單數量Ai(t)的確定過程如下:
在統計不同網點上不同時間段內正在觸發手機APP的訂單數量的情況時需要對手機APP觸發的有效性進行判斷:
首先判斷該手機APP觸發信號是否在網點i有效半徑Ri內:
如果不在網點i有效半徑Ri內,則判定該次觸發不屬于該網點,不計入該網點的統計數據;如在網點i有效半徑Ri內,進一步判斷觸發手機APP的用戶的觸發操作過程的時長是否超過有效時長Ti:如果不超過有效時長,則判定該次觸發為誤觸發,不計入該網點的統計數據;如果超過有效時長,則再判斷該次觸發是否產生實際訂單:如果產生了實際訂單,則不計入該網點的統計數據;如果沒有產生實際訂單,則再判斷該次觸發的同一用戶在時間間隔P內是否觸發過手機APP:如果觸發過則不計入該網點的統計數據,否則判斷該次觸發為有效觸發,計入該網點的統計數據;
分析用戶在車輛共享租賃中不同網點、不同時間對于車輛的需求之后,根據分析結果制定用戶用車需求的時空分布圖,并基于用戶用車需求的時空分布圖以及網點實時待運車輛狀態制定動態調度方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用戶需求分析的共享汽車調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用戶用車需求的時空分布圖以及網點實時待運車輛狀態制定動態調度方案的過程如下:
根據用戶用車需求的時空分布圖時,確定某一時段內需要調入車輛網點及可提供調度車輛網點,然后根據車輛GPS及無線通信信息確定調出車輛網點當前可調車輛數,同時確定調入車輛網點可用車輛數;
在獲得了調入、調出車輛網點實時待運車輛情況后,根據可調車輛數、可用車位數實施車輛調度。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用戶需求分析的共享汽車調度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確定調出車輛網點當前可調車輛數的過程中需要考慮車輛狀況,電量低于正常運行電量閾值的車輛、待修車輛不計入可調車輛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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