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及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279317.1 | 申請日: | 2018-03-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2755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7-13 |
| 發明(設計)人: | 彭超;陳燁;馮露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杭州斯沃德電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7/04 | 分類號: | B66B7/04;B66B7/12;B66B11/04 |
| 代理公司: | 杭州君度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0 | 代理人: | 解明鎧;劉靜靜 |
| 地址: | 311199 浙江省杭州***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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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靴 舒適度 電梯 可調節 轎架 升降 導向機構 高速運行 驅動機構 | ||
1.一種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包括轎架以及安裝在轎架上的上導靴和下導靴,其特征在于,上導靴和下導靴中至少一者為活動導靴,在轎架上還設有:
驅使活動導靴相對轎架升降,改變上導靴和下導靴間距的驅動機構;
引導活動導靴升降的導向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機構包括:
安裝在轎架上的固定板;
沿轎架運動方向滑動穿設在固定板上的導向桿;
與導向桿相固定的升降座,所述活動導靴安裝在對應的升降座上,所述驅動機構與對應的升降座聯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機構為電動推桿。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桿為平行布置的2~4根。
5.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轎架上還設有檢測活動導靴相對轎架升降到位的到位開關,以下三者中的至少一者作為觸發到位開關的部件:
活動導靴、安裝有活動導靴的升降座、與升降座相連的導向桿。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轎架包括兩根并排立置的直梁,以及連接在兩直梁之間的上橫梁和下橫梁,且上橫梁和下橫梁均為并排布置的兩根;
上導靴的導向機構中,固定板安裝在兩上橫梁頂面,升降座位于固定板的上方,與上導靴相匹配的電動推桿通過支架安裝在相應側的直梁上,電動推桿的伸縮推桿向上穿過兩根上橫梁之間與升降座相連;
下導靴的導向機構中,固定板安裝在兩下橫梁底面,升降座位于固定板的下方,與下導靴相匹配的電動推桿通過支架安裝在相應側的直梁上,電動推桿的伸縮推桿向下穿過兩根下橫梁之間與升降座相連。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還設有安裝在井道內檢測轎架升降極限位的限位開關,驅動機構依據限位開關的信號相應的控制活動導靴升降。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導靴和下導靴均為活動導靴,所述限位開關包括安裝在井道頂部的上限位開關,以及安裝在井道底部的下限位開關;
限位開關在非觸發狀態下,對應方位的導靴外伸加大上導靴和下導靴的間距;
限位開關在觸發狀態下,對應方位的導靴收回縮小上導靴和下導靴的間距以避讓井道頂壁或坑底。
9.一種可調節舒適度的電梯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電梯控制系統檢測如下信號并相應控制活動導靴:
檢測到向頂層移動信號、電梯上行信號以及上限位開關的觸發信號時,驅動上導靴下降避讓井道頂壁;
檢測到向底層移動信號、電梯下行信號以及下限位開關的觸發信號時,驅動下導靴上升避讓井道坑底;
否則,驅動上導靴上升、驅動下導靴下降以增加上導靴和下導靴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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