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動回饋控制系統及車輛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272355.4 | 申請日: | 2018-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315986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18 |
| 發明(設計)人: | 馬微軍;姜昆明;林超;崔學志;楊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7/02 | 分類號: | B60L7/02;B60L7/08;B60L7/10;B60T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魏嘉熹;南毅寧 |
| 地址: | 518118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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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動 回饋 控制系統 車輛 | ||
1.一種制動回饋控制系統,所述系統包括制動電阻,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電阻控制器,與所述制動電阻連接,用于根據整車回饋功率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工作狀態;
其中,所述電阻控制器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在電池允許充電的情況下,獲取電池允許充電功率;
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回饋功率大于所述電池允許充電功率時,將所述回饋功率與所述電池允許充電功率之差確定為目標功率;
第一控制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確定模塊確定出的所述目標功率確定所述制動電阻在預設時長內的總導通時長,并根據所述總導通時長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導通與斷開,以使所述制動電阻在所述預設時長內的工作功率為所述目標功率,其中,在所述制動電阻導通時,所述制動電阻以額定功率工作;
所述第一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所述回饋功率小于或等于所述電池允許充電功率時,控制所述制動電阻在所述預設時長內斷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阻控制器包括:
第二控制模塊,用于在電池不允許充電的情況下,基于所述回饋功率和所述制動電阻的額定功率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工作狀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電容,與所述制動電阻并聯連接;
電容控制器,與所述電容連接;
所述第二控制模塊包括:
確定子模塊,用于在電池不允許充電的情況下,在所述回饋功率小于所述額定功率時,將所述回饋功率確定為目標功率;
控制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確定子模塊確定出的所述目標功率確定所述制動電阻在預設時長內的總導通時長,并根據所述總導通時長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導通與斷開,以使所述制動電阻在所述預設時長內的工作功率為所述目標功率;
所述控制子模塊還用于在所述回饋功率大于或等于所述額定功率時,控制所述制動電阻在所述預設時長內導通;
所述電容控制器用于在電池不允許充電的情況下,在所述回饋功率大于所述額定功率時,將所述電容并聯接入所述制動電阻。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為超級電容。
5.根據權利要求1或3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目標功率確定所述制動電阻在預設時長內的總導通時長,并根據所述總導通時長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導通與斷開是通過以下方式實現的:
根據所述目標功率和所述制動電阻的額定功率的比值確定所述制動電阻在所述預設時長內的總導通時長,其中,所述總導通時長和所述預設時長的比值、與所述目標功率和所述額定功率的比值相等;
按照所述總導通時長,在所述預設時長內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導通與斷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按照所述總導通時長,在所述預設時長內控制所述制動電阻的導通與斷開,包括:
在所述預設時長內控制所述制動電阻周期性地導通與斷開,并使所述制動電阻在所述預設時長內的導通時長達到所述總導通時長。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還包括:
整車控制器和冷卻裝置;
所述電阻控制器包括溫度檢測模塊,所述溫度檢測模塊用于檢測所述制動電阻的溫度,并將溫度信號發送至所述整車控制器;
所述整車控制器用于接收所述溫度信號;在所述溫度信號表示所述制動電阻的溫度超過溫度閾值時,確定所述制動電阻的冷卻需求功率;按照所述冷卻需求功率控制所述冷卻裝置工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卻裝置與所述制動電阻通過管路連通,以形成冷卻劑循環回路,對所述制動電阻進行冷卻。
9.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制動回饋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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