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窗玻璃緊急控制系統和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241475.8 | 申請日: | 2018-03-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468496B | 公開(公告)日: | 2019-06-28 |
| 發明(設計)人: | 金云光;楊揚;劉美麗;朱偉;歐陽明;楊法松;張海虎 | 申請(專利權)人: | 安徽江淮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5F15/695 | 分類號: | E05F15/695 |
| 代理公司: | 北京維澳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11252 | 代理人: | 陸井玉;周放 |
| 地址: | 230601 安徽***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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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身控制模塊 車窗控制模塊 車窗開關 緊急控制系統 車窗玻璃 車窗電機 動作指令 斷開 車窗 通訊 發生故障 機電連接 緊急控制 | ||
1.一種車窗玻璃緊急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車身控制模塊、車窗控制模塊、車窗電機和車窗開關;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分別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所述車窗開關和所述車窗電機電連接;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用于將所述車窗開關的動作指令發送給所述車身控制模塊;
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用于在接收到所述動作指令后,判斷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是否正常,若否,控制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用于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時,直接控制所述車窗電機工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繼電器,所述繼電器串接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和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
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具體用于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通訊不正常時,控制所述繼電器斷開,以使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通訊正常時,控制所述繼電器接通,以使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連接;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連接時,根據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指令控制所述車窗電機工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傳感器,所述傳感器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電連接;
所述傳感器用于檢測車窗上是否存在異物;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還用于在車窗上存在異物時控制所述車窗電機停止工作。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儀表盤;
所述儀表盤與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電連接,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用于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通訊不正常時,控制所述儀表盤發出報警信號。
6.一種車窗玻璃緊急控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車窗控制模塊將車窗開關的動作指令發送給車身控制模塊;
車身控制模塊在接收到所述動作指令后,判斷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是否正常,若否,控制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時,直接控制所述車窗電機工作。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控制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具體包括:
控制所述車身控制模塊和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繼電器斷開,以使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斷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車窗控制模塊還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控制模塊之間的通訊連接時,根據所述車身控制模塊的指令控制所述車窗電機工作。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檢測車窗上是否存在異物;
如果是,所述車窗控制模塊控制所述車窗電機停止工作。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窗玻璃緊急控制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所述車身控制模塊還在所述車身控制模塊與所述車窗電機之間通訊不正常時,控制儀表盤發出報警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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