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納米二氧化鈦的新型建筑材料及其制作工藝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204538.2 | 申請日: | 2018-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85912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10 |
| 發明(設計)人: | 吳超;張利騰;孟炳辰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 主分類號: | E04F13/00 | 分類號: | E04F13/00;B01D53/86;B01D53/60;B01D53/6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191***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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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納米二氧化鈦 制作工藝 自清潔 表面涂層材料 傳統建筑材料 空氣凈化功能 新型復合材料 新型建筑材料 市政 道路交通 光照條件 交通道路 凈化空氣 綠色建筑 其他材料 市政工程 土木工程 復合材料 建筑材料 采光 摻加 房屋 制作 應用 | ||
1.一種自清潔空氣凈化環保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該自清潔空氣凈化環保建筑材料由傳統建筑材料和納米二氧化鈦組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清潔空氣凈化環保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墻材料(如涂料、玻璃、瓷磚、塑料、鋁合金面板等)、內墻家具材料(如墻紙、涂料、瓷磚等)、交通建筑材料(如地磚、混凝土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清潔空氣凈化環保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納米二氧化鈦應是具有超親水性,有光催化效應的納米級二氧化鈦微粒或薄膜。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清潔空氣凈化環保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建筑材料和納米二氧化鈦的結合應采用但不限于內摻法、外部滲透法、薄膜包覆法。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清潔空氣凈化環保建筑材料,其特征在于:該建筑材料包括路面材料、砌體材料、內外墻裝飾材料、屋頂材料、交通建筑材料等多種類型的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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