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98323.4 | 申請日: | 2018-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62207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田上裕;劉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W20/17 | 分類號: | B60W20/17;B60L7/10 |
| 代理公司: | 中科專利商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祝博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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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混合 動力 車輛 控制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一種即使在不能允許對蓄電池進行充電時也能夠提高駕駛員的駕駛舒適性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所述混合動力車輛具備:發動機;第一電動發電機,其通過發動機的動力進行發電;蓄電池;以及第二電動發電機,其與驅動輪連接,并且通過來自蓄電池和第一電動發電機中的至少一方的電力供給來驅動,其中,在利用值的高低來表示蓄電池的充電狀態的變量為規定值以上、且限制混合動力車輛的機械制動器的使用的情況下,執行如下的制動控制:通過混合動力車輛制動時將第二電動發電機作為發電機進行工作而獲得的再生電力將第一電動發電機作為電動機進行驅動,并將第一電動發電機的負載設為發動機。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在專利文獻1所記載的混合動力汽車中,如果在對行駛用蓄電池進行充電之后以及在緊隨其后的制動狀況、例如混合動力汽車在啟動后立即下坡或在傾斜地面下滑時的制動狀況之后開始發動機制動,則駕駛員有時會誤解為未出現純電力運轉模式,因此存在冷啟動,并且在行駛用蓄電池的充電水平在充電閾值以下而在行駛運轉期間允許對行駛用蓄電池進行充電的情況下,在規定的行駛距離和/或規定的時間內阻止用于制動混合動力汽車的發動機制動。
在先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專利第5965459號公報
就上述說明的專利文獻1的混合動力汽車而言,由于在不允許對行駛用蓄電池進行充電時不阻止發動機制動,即被認為進行發動機制動,因此在對行駛用蓄電池進行充電直到成為充電水平大于充電閾值的值之后下坡或在傾斜地面下滑時,產生由發動機制動引起的噪音。該噪音會導致給常常認為混合動力汽車因為進行電運轉而靜音性能高的駕駛員帶來不協調感。尤其地,駕駛員容易對行駛用蓄電池的充電結束而啟動后立即產生的發動機聲音感覺不適,因此導致駕駛員的駕駛舒適性下降。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即使在不能允許對蓄電池進行充電的情況下也能夠提高駕駛員的駕駛舒適性的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技術方案1所述的發明為一種混合動力車輛的控制裝置,
所述混合動力車輛具備:
發動機(例如為后述的實施方式中的發動機ENG);
第一電動發電機(例如為后述的實施方式中的第一電動發電機MG1),其通過所述發動機的動力進行發電;
蓄電池(例如為后述的實施方式中的蓄電池BAT);以及
第二電動發電機(例如為后述的實施方式中的第二電動發電機MG2),其與驅動輪(例如為后述的實施方式中的驅動輪DW)連接,并且通過來自所述蓄電池和所述第一電動發電機中的至少一方的電力供給來驅動,
其中,
在利用值的高低來表示所述蓄電池的充電狀態的變量為規定值以上的情況下,控制成在開始制動控制之前,由機械制動器(例如,后述實施方式中的制動器BRK)供給制動力,所述制動控制為,通過所述混合動力車輛制動時將所述第二電動發電機作為發電機進行工作而獲得的再生電力將所述第一電動發電機作為電動機進行驅動,并將所述第一電動發電機的負載設為所述發動機。
技術方案2所述的發明在技術方案1所述的發明的基礎上,
如果所述變量為所述規定值以上,則控制成在啟動所述混合動力車輛后直到經過規定時間為止的期間,由所述機械制動器供給制動力。
技術方案3所述的發明在技術方案1所述的發明的基礎上,
如果所述變量為所述規定值以上,則控制成在啟動所述混合動力車輛后直到限制所述機械制動器的使用為止的期間,由所述機械制動器供給制動力。
技術方案4所述的發明在技術方案3所述的發明的基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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