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事實識別的校正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95810.5 | 申請日: | 2018-03-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45338A | 公開(公告)日: | 2019-09-17 |
| 發明(設計)人: | 安朋;付夢娜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國雙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24 | 分類號: | G06F17/24;G06F17/27;G06K9/6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寶筠 |
| 地址: | 100080 北京市海淀區***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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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類型化 文本內容 校正 校正操作 校正處理 案件 方案應用 用戶反饋 準確率 | ||
1.一種事實識別的校正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識別案件文書對應的至少一個類型化事實,并確定所述案件文書中與所述至少一個類型化事實中每個類型化事實對應的文本內容;
獲取用戶對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所述文本內容的校正操作;
根據所述校正操作,對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所述文本內容進行校正處理;
根據校正處理后的類型化事實和文本內容,對所述案件文書對應的事實識別模型進行訓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用戶對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所述文本內容的校正操作,包括:
在顯示區域顯示校正操作界面;
獲得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上的校正操作。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校正操作,對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所述文本內容進行校正處理,包括:
根據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選取的刪除操作,確定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類型化事實以及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文本內容,刪除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類型化事實以及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文本內容;
和/或,
根據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選取的修改操作,確定與所述修改操作對應的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將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修改為用戶所選擇的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
和/或,
根據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選取的添加類型化事實和對應的文本內容的操作,添加所述用戶添加的類型化事實和對應的文本內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修改為用戶所選擇的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包括:
將所述類型化事實替換為所述用戶選擇的新的類型化事實,和/或將所述文本內容替換為所述用戶選擇的文本內容。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將所述文本內容替換為所述用戶選擇的文本內容,包括:
刪除所述文本內容;
填入所述用戶輸入的新的文本內容,或填入所述用戶從所述案件文書中選擇的文本內容。
6.一種事實識別的校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識別處理單元,用于識別案件文書對應的至少一個類型化事實,并確定所述案件文書中與所述至少一個類型化事實中每個類型化事實對應的文本內容;
信息獲取單元,用于獲取用戶對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所述文本內容的校正操作;
校正處理單元,用于根據所述校正操作,對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所述文本內容進行校正處理;
訓練處理單元,用于根據校正處理后的類型化事實和文本內容,對所述案件文書對應的事實識別模型進行訓練。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校正處理單元,包括:
刪除處理單元,用于根據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選取的刪除操作,確定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類型化事實以及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文本內容,刪除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類型化事實以及與所述刪除操作對應的文本內容;
修改處理單元,用于根據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選取的修改操作,確定與所述修改操作對應的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將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修改為用戶所選擇的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
添加處理單元,用于根據用戶在所述校正操作界面選取的添加類型化事實和對應的文本內容的操作,添加所述用戶添加的類型化事實和對應的文本內容。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修改處理單元將所述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修改為用戶所選擇的類型化事實和/或文本內容時,具體用于:
將所述類型化事實替換為所述用戶選擇的新的類型化事實,和/或將所述文本內容替換為所述用戶選擇的文本內容。
9.一種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儲介質上存儲有程序,所述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事實識別的校正方法。
10.一種處理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用于運行程序,其中,所述程序運行時執行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事實識別的校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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