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雙離合器動力沖突故障確定的方法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179489.1 | 申請日: | 2018-03-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30695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蔣昌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H61/12 | 分類號: | F16H61/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遠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04 | 代理人: | 魏曉波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東新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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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離合器 動力 沖突 故障 確定 方法 裝置 | ||
1.一種雙離合器動力沖突故障確定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若第一輸入軸對應的各個撥叉中第一撥叉的位置值和第二輸入軸對應的各個撥叉中第二撥叉的位置值均超過對應的閾值且所述第一輸入軸對應的速比和所述第二輸入軸對應的速比均符合預設條件時,根據車輛狀態信息,確定目標擋位和非目標擋 位;
若未監測到換擋完成,獲得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所述非目標擋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和發動機的傳遞扭矩,所述傳遞扭矩為帶有傳遞方向的扭矩;
根據所述發動機的傳遞扭矩與第一速比、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與第二速比和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與第三速比,獲得非預期扭矩,所述第一速比是所述發動機的轉速與變速箱輸出軸的轉速的比值,所述第二速比是所述目標擋位對應的輸入軸的轉速與所述變速箱輸出軸的轉速的比值,所述第三速比是所述非目標擋位對應的輸入軸的轉速與所述變速箱輸出軸的轉速的比值;
若所述非預期扭矩不在預設扭矩范圍內且累計時間超過預設時間,確定雙離合器動力沖突故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發動機的傳遞扭矩與第一速比、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與第二速比和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與第三速比,獲得非預期扭矩,包括:
根據所述發動機的傳遞扭矩與第一速比,獲得第一變速箱輸出扭矩;
根據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與第二速比和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與第三速比,獲得第二變速箱輸出扭矩;
根據所述第二變速箱輸出扭矩和所述第一變速箱輸出扭矩,獲得非預期扭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的傳遞方向是根據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與發動機的轉速差確定的;所述非目標擋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的傳遞方向是根據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與發動機的轉速差確定的。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若監測到換擋完成,獲得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所述傳遞扭矩為帶有傳遞方向的輸入軸扭矩;
根據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和所述第三速比;獲得非預期扭矩;
若所述非預期扭矩不在預設扭矩范圍內且連續時間超過預設時間,確定雙離合器動力沖突故障。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若監測到換擋完成,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的傳遞方向是根據所述非目標擋 位相對所述目標擋 位的高低關系確定的。
6.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換擋完成是指所述發動機的轉速與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轉速的比值和1的差值的絕對值小于預設值,且所述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大于零、所述非目標擋 位對應的輸入軸的傳遞扭矩等于零。
7.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雙離合器動力沖突故障之后,還包括:
控制雙離合器中離合器的位置或控制中斷動力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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