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定位系統的道路交通控制方法及道路交通控制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114357.0 | 申請日: | 2018-0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133601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6-08 |
| 發明(設計)人: | 耿直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奧克特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7 | 分類號: | G08G1/07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31 四川省成都市***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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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道路交通控制系統 道路交通控制 定位系統 公路路面 交通控制 車輛定位系統 交通控制系統 通信傳輸系統 大氣能見度 中心監控器 安全行車 車輛接近 地面積水 霧霾天氣 行駛車輛 行駛方向 運行車輛 車行道 信號機 形變 結冰 積液 車行 坍塌 預告 預警 高速公路 火災 | ||
本發明介紹了一種由車輛定位系統、路面信號機、中心監控器及通信傳輸系統等組成的道路交通控制系統所實現的基于定位系統的道路交通控制方法,在霧霾天氣狀態下,能夠實現在公路路面車行道上對運行車輛進行交通控制及車輛接近間距標識預告;在公路路面出現突發性地面積水積液、結冰、事故火災及路面坍塌形變時,對行駛車輛及時發出遠方顯示預警;能適應臨時改變車行道行駛方向的交通控制;能根據大氣能見度的隨機情況自動對交通控制系統的工作狀態進行開啟或關閉;達到輔助安全行車及提高高速公路利用率的目的,且具有實施方便、實用性強的特點。
技術領域
本發明為基于定位系統的基于定位系統的道路交通控制方法及道路交通控制系統,屬于道路交通控制領域。
背景技術
在現有的道路交通控制信號系統中,以及在在現有的輔助道路交通控制系統中,如路口交通紅綠燈及闖紅燈攝像系統、攝像頭監視系統、電子牌信息通告、路燈、廣播電臺通告,都是用于平面交叉或局部范圍內交通的控制,并且設置在特定的地點位置;在現有的各種車輛定位系統應用于公路交通時,通常為在車輛上設置導航儀為車輛提供行駛起止線路的引導,或由中心控制室了解各個車輛的當前運行位置;以上所述的現有技術都不能實現對線狀路面車行道的占用情況及車輛行駛狀態、車距進行遠距離、連續、動態地予以顯示,當大氣能見度條件惡劣時,如出現霧霾天氣時,依靠車輛照明燈、路燈、現有公路信號系統及反光標識都不能向車輛駕駛員清楚地顯示車行道走向及車輛的行車間距,因受駕駛員視距限制也不能及時了解前方道路情況,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因此在霧霾天氣情況下,通常采用跟隨警示車輛慢行或關閉公路的方式來避免交通事故,這種狀況常見于高速公路交通中;這樣就會使得高速公路的利用率下降,也給人們的日常生活及經濟活動帶來不便;另外,當公路路面出現突發性異常時,如地面積水積液、結冰、事故火災、交通事故及路面坍塌形變時,現有的公路交通管理系統不能夠及時對行駛車輛發出預警,容易引發更大的事故;在高速公路管理中,有時也需要對指定車輛發布通告;由于霧霾所處的位置有一定的隨機性,因此對交通控制系統的功能上應該考慮有大氣能見度檢測功能,并實時對交通控制系統的工作狀態進行控制,或開啟或關閉,達到減少能源損耗的目的。
對比技術1,其專利號:2014102797494;該發明提出了一種基于定位系統的基于定位系統的公路交通控制方法及道路交通控制系統,但其工作方法及系統構成較為復雜,在實際應用中,可以予以簡化實施;在對比技術1中,僅對正常行駛的車輛的后方車行道進行交通狀態顯示,不能對逆行的車輛提供警示信號,也不能適應臨時改變車行道行駛方向的交通控制;不能對指定車輛進行信息通告;不能根據大氣能見度的隨機情況自動對交通控制系統的工作狀態進行開啟或關閉。
發明內容
為方便敘述,對本說明中的個別名稱、參數符號及相關關系作如下介紹:
安全剎車間距:在常規條件及狀態下行駛車輛開始剎車位置至停車位置之間的距離,處于車輛行車方向的相反方向,即車輛行車相反方向;根據行車限速、路面狀況、行駛車型予以綜合考慮后選擇設定,如附圖6中的Lr;在小于這個間距的車距情況下行車及剎車是都是不安全的,因此作為禁止行駛區、或禁行區間,信號燈燈顯為紅燈區;
安全保障間距:大于安全剎車距離,小于安全行車間距的一段距離,處于安全剎車間距之后的一段區間,或處于車輛行車方向的相反方向,即車輛行車相反方向、禁行區間之后的一段區間;根據最小行車密度安排予以設置;如附圖6中的Ly;在這個區間中的車輛行車或剎車是安全的,但因其緊隨安全剎車起始點,需要避免車距小于安全剎車間距的情況出現,因此作為車輛緩行區、或緩行區間,信號燈燈顯為黃燈區;
安全行車間距:大于安全保障間距(離)的路段,處于安全行車間距之后,或處于車輛行車方向的相反方向,即車輛行車相反方向、緩行區間之后的一段區間;根據最小行車密度安排予以設置;如附圖6中的Lg;在這個區間內車輛可以按正常方式行使,因此作為正常行駛區、安全行車間距,信號燈燈顯為綠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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