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代客泊車控制方法、裝置及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95265.2 | 申請日: | 2018-01-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73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06-30 |
| 發明(設計)人: | 劉成祺;易迪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8/12 | 分類號: | B60L58/12;B60L53/51;G08G1/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安利霞 |
| 地址: | 102606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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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代客 泊車 控制 方法 裝置 設備 | ||
1.一種代客泊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目標車輛的車輛信息以及停車場內地上停車區域和地下停車區域的當前車輛分布信息;
根據所述車輛信息,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時,根據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其中所述停泊區域位于所述地上停車區域或者地下停車區域;
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且檢測到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小于第一預設值時,獲取所述目標車輛的預設取車時間;
根據所述預設取車時間和所述車輛信息中的車載控制器靜態功耗信息計算剩余停車時間內的車輛靜態消耗電量;
根據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和所述車輛靜態消耗電量,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
其中,所述目標車輛包括將要駛入停車面的待停泊車輛和已經停泊在所述停車面內的車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客泊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車輛信息,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時,根據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的步驟包括:
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所述當前蓄電池電量小于第一預設值,且地上停車區域存在空位時,停泊區域位于地上停車區域;
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所述當前蓄電池電量大于第一預設值,且地下停車區域存在空位時,停泊區域位于地下停車區域;
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不是太陽能充電汽車,地下停車區域存在空位時,停泊區域位于地下停車區域。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客泊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車輛信息,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時,根據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的步驟還包括:
當根據所述車輛信息判斷所述目標車輛具備有線充電功能時,停泊區域位于帶有充電樁的地上停車區域或者地下停車區域。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客泊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和所述車輛靜態消耗電量,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的步驟包括:
當預設取車時間內,所述當前蓄電池電量小于所述車輛靜態消耗電量,且所述目標車輛位于地下停車區域時,更換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為地上停車區域;
當預設取車時間內,所述當前蓄電池電量大于所述車輛靜態消耗電量,且所述目標車輛位于地下停車區域時,向駕駛員發送提示信息以及取車確認信息;
根據駕駛員反饋的取車確認信息,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代客泊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駕駛員反饋的取車確認信息,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的步驟包括:
根據駕駛員反饋的取車確認信息,判斷駕駛員能否在預設取車時間內取車,若可以,則在所述預設取車時間內,控制所述目標車輛進入取車區;否則,更改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為地上停車區域。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代客泊車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所述車輛信息,當判斷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時,根據所述目標車輛的當前蓄電池電量,分配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的步驟還包括:
當檢測到所述地上停車區域內的所述目標車輛為太陽能充電汽車,且所述當前蓄電池電量大于第一預設值時,更改所述目標車輛的停泊區域為地下停車區域,并向駕駛員發送車位變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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