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調節雙轎廂在審
| 申請號: | 201810041281.3 | 申請日: | 2018-0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8358025A | 公開(公告)日: | 2018-08-03 |
| 發明(設計)人: | 卜銀劍;黃興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電梯(上海)有限公司;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6B11/02 | 分類號: | B66B11/02;B66B7/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翼勝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 31218 | 代理人: | 翟羽 |
| 地址: | 201700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雙轎廂 上轎廂 下轎廂 輪系裝置 可調節 導軌 繩索 電機固定 電梯井道 框架安裝 上下設置 繩索固定 電機鎖 電機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可調節雙轎廂,其包括:一雙轎廂框架、上轎廂、下轎廂、輪系裝置、繩索、導軌和電機;其中,所述雙轎廂框架安裝在一電梯井道內;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設置在所述雙轎廂框架中,且上下設置;所述輪系裝置分別設置在所述上轎廂、所述下轎廂和所述雙轎廂框架上;所述繩索通過所述輪系裝置將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連接在一起,所述繩索固定設置在所述雙轎廂框架上;所述電機固定連接在所述上轎廂或所述下轎廂,所述電機鎖緊在所述導軌上,使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位置固定。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梯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調節雙轎廂。
背景技術
電梯作為高層建筑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通常電梯有一轎廂和一配重,通過鋼絲繩將它們連接起來,鋼絲繩通過驅動裝置的曳引帶動,使電梯轎廂和對重在電梯內導軌上做上下運動。隨著高層、超高層建筑的增多,樓層數不斷增多,超高層辦公建筑的發展離不開電梯技術的支持。當摩天樓的建設不斷超越新的高度時,人們對電梯的運輸能力也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提高電梯的運輸能力同時減少電梯井道所占面積成為電梯發展的重要課題。
于是,提出了一種雙轎廂的設計方案。該種雙轎廂是安裝在同一電梯井道中。所述雙轎廂包括了雙轎廂框架110、上轎廂120、下轎廂130,并且采用液壓缸結構140或剪刀結構140以連接上轎廂120和下轎廂130,參見圖1A或圖1B所示,從而實現兩個轎廂相對位置的變化。
然而,該種設計方案存在以下缺陷:1)現有的雙轎廂是通過剛性結構使得上下兩轎廂連接在一起,由于是剛性連接,轎廂內的人員舒適感會有一定降低;2)上下兩轎廂是通過剛性連接,上轎廂所有的自重及乘客重量均作用于下轎廂上,從而較大程度地增加了對下轎廂的強度要求,并且上轎廂自重和乘客重量均需液壓缸形式或剪刀結構形式承受,對液壓缸和剪刀結構的要求較高;3)當上下轎廂中均為空載和滿載的情況下,對于下轎廂使用的防振橡膠的使用條件變化較大,從而造成防振橡膠的性能下降并防振橡膠的成本增加;4)對于采用液壓缸形式和剪刀結構形式,可實現上下兩轎廂的位移量較小,當需求兩轎廂較大的位移量時無法實現。
有鑒于此,需要提供一種新型的雙轎廂來解決上述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調節雙轎廂,其不僅能夠實現上下轎廂的柔性連接,改善轎廂內乘客的舒適感,而且使上下轎廂受力正常,避免了下轎廂受力過大。另外,所述雙轎廂可以使用較小的力來使上下轎廂實現較大的位移量。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可調節雙轎廂,其包括:一雙轎廂框架、上轎廂、下轎廂、輪系裝置、繩索、導軌和電機;其中,所述雙轎廂框架安裝在一電梯井道內;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設置在所述雙轎廂框架中,且上下設置;所述輪系裝置分別設置在所述上轎廂、所述下轎廂及所述雙轎廂框架上;所述繩索通過所述輪系裝置將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連接在一起,所述繩索固定設置在所述雙轎廂框架上;所述電機固定連接在所述上轎廂或所述下轎廂,所述電機鎖緊在所述導軌上,使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位置固定。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輪系裝置包括第一輪子和第二輪子,在所述上轎廂底部和所述下轎廂底部分別安裝兩個第一輪子,在所述雙轎廂框架上安裝有一第二輪子,其中所述第一輪子用于起到動滑輪的作用,所述第二輪子用于起到定滑輪及導向的作用。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繩索首尾相連,繞著所述輪系裝置形成一封閉圈。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當所述電機帶動所述上轎廂向上運動1米時,所述繩索呈松弛狀態,所述下轎廂在重力作用下向下運動1米,所述繩索又呈張緊狀態,從而所述上轎廂和所述下轎廂之間的間距增大為2米。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導軌為至少一個。
在本發明的一實施例中,所述電機為直線電機,所述電機的數量為至少一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日立電梯(上海)有限公司;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未經日立電梯(上海)有限公司;日立電梯(中國)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810041281.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