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甲基)丙烯醛氧化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810001362.0 | 申請日: | 2018-0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85649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5-04 |
| 發明(設計)人: | 溫新;羅鴿;金鑫磊;吳通好;莊巖;錢志剛;褚小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華誼新材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7/199 | 分類號: | B01J27/199;B01J27/19;B01J27/192;B01J27/22;B01J27/224;B01J27/228;C07C51/235;C07C57/04;B01J37/04;B01J37/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朱黎明 |
| 地址: | 201507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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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甲基 丙烯醛 氧化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用于(甲基)丙烯醛氧化制備(甲基)丙烯酸的雜多酸催化劑,它具有下式表示的組成:
x(Mo12PaCsbVcDeOf)+tC/yZ
其中,Mo12PaCsbVcDeOf為雜多酸鹽主催化劑、C為納米碳纖維添加劑、Z為載體導熱稀釋劑;
Mo、P、Cs、V以及O分別表示鉬、磷、銫、釩以及氧元素;
D表示選自銅、鐵、鎂、錳、銻、鋅、鎢、硅、鎳、鈀中至少一種元素;
Z表示選自SiC、SiO2、MoO3、WO3或TiO2中的一種或幾種以任意比例形成的混合物;
a、b、c、e以及f表示各元素的原子比率,a=0.1~3,b=0.01~3,c=0.01~5,e=0.01~2,f為滿足上述各組分的化合價所需要的氧的原子比率;
x、y代表主催化劑和載體導熱稀釋劑Z的重量,y/x=11.1~50%;
t代表納米碳纖維的重量,t/x=3-10%。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a=0.3-2.5;b=0.05-2.5;c=0.05-4;e=0.05-1.8。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a=0.5-2.1;b=0.1-2.2;c=0.1-3.5;e=0.1-1.3。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a=0.8-1.8;b=0.2-1.8;c=0.5-3.0;e=0.2-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a=1-1.5;b=0.8-1.0;c=1-2;e=0.5-0.8。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按所述主催化劑的重量計,所述納米碳纖維添加劑的加入量為4-9.5%。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按所述主催化劑的重量計,所述納米碳纖維添加劑的加入量為5-9%。
8.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按所述主催化劑的重量計,所述納米碳纖維添加劑的加入量為6-8%。
9.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按所述主催化劑的重量計,所述納米碳纖維添加劑的加入量為6.5-7.5%。
10.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選自板式納米碳纖維、魚骨式納米碳纖維和管式納米碳纖維。
11.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選自管式納米碳纖維。
12.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的直徑在50-200nm之間。
13.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的直徑在60-180nm之間。
14.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的直徑在70-160nm之間。
15.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雜多酸催化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納米碳纖維的直徑在80-140nm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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