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兩輪車、電動兩輪車控制裝置以及電動兩輪車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94647.7 | 申請日: | 2017-09-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22581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03 |
| 發明(設計)人: | 目黑一由希;井之口雄大;市川廣基;山口敬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電元工業株式會社;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B60L50/60 | 分類號: | B60L50/60;B62M6/45 |
| 代理公司: | 上海德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1204 | 代理人: | 郁旦蓉 |
| 地址: | 日本國東京都千***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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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兩輪車 控制 裝置 以及 方法 | ||
1.一種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電池以及第二電池,能夠充放電;
電機,通過從所述第一電池提供的電力來輸出用于驅動車輪的扭矩;
電源開關,其一端被連接于所述第二電池,并根據用戶的鑰匙操作來接通或斷開;
啟動開關,根據用戶操作來接通或斷開;
通知部,通知用戶車輛能夠行駛;以及
控制部,被連接于:所述第一電池、所述電機、所述電源開關的另一端、所述啟動開關以及所述通知部,
其中,所述控制部在所述電源開關接通后,通過從所述第二電池提供的電力來啟動,在啟動后當所述啟動開關接通時,進行從所述第一電池向所述電機提供電力的控制且控制所述通知部使其通知所述車輛能夠行駛,另一方面,在所述電源開關斷開后,從所述第二電池將不提供電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控制部在檢測到所述啟動開關的斷開狀態與所述斷開狀態之后的所述啟動開關的接通狀態這兩個狀態后,控制所述通知部使其通知所述車輛能夠行駛。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通過聲音輸出來通知所述車輛能夠行駛。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具有:
電源開關控制部,其被從所述第二電池提供的電力所驅動,并根據所述鑰匙操作來進行接通或斷開所述電源開關的控制;以及
蜂鳴器,其由所述電源開關控制部來控制,并輸出聲音,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啟動開關接通后,通過向所述電源開關控制部指示所述車輛能夠行駛的通知,從而來控制所述通知部,
所述電源開關控制部根據所述指示來使所述蜂鳴器輸出聲音,從而通知所述車輛能夠行駛。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通過圖像顯示來通知所述車輛能夠行駛。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通過產生振動來通知所述車輛能夠行駛。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在所述電源開關接通后,通知用戶可以進行接通所述啟動開關的用戶操作。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通過聲音輸出來通知可以進行接通所述啟動開關的用戶操作。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具有:
電源開關控制部,其被從所述第二電池提供的電力所驅動,并根據所述鑰匙操作來進行接通或斷開所述電源開關的控制;以及
蜂鳴器,其由所述電源開關控制部來控制,并輸出聲音。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通過圖像顯示來通知可以進行接通所述啟動開關的用戶操作。
11.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通知部通過產生振動來通知可以進行接通所述啟動開關的用戶操作。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兩輪車,其特征在于:
其中,所述車輪與所述電機被不通過離合器來機械地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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