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元件安裝機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84619.7 | 申請日: | 2017-0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0226367B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23 |
| 發明(設計)人: | 橫井勇太;大池博史;小林貴纮;小野惠市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富士 |
| 主分類號: | H05K13/04 | 分類號: | H05K13/04;H05K13/08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青;安翔 |
| 地址: | 日本愛知***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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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元件 裝機 | ||
1.一種元件安裝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相機,對吸嘴所吸附的元件進行拍攝;
圖像處理部,對由所述相機拍攝到的圖像進行處理而識別所述元件的形狀來計測該元件的形狀數據;及
控制部,對由所述圖像處理部計測出的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與圖像處理用元件形狀數據進行比較,在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在預定的容許值以內時,判定為正常而控制將該元件向電路基板安裝的動作,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容許值時,對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與比所述容許值大的重試判定值進行比較,(1)如果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重試判定值,則判定為異常而將該元件向預定的廢棄場所廢棄,(2)如果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在所述重試判定值以內,則執行如下的重試拍攝處理:再次利用所述相機拍攝所述吸嘴所吸附的元件而重新計測該元件的形狀數據,并判定該計測值的偏差量是否在所述容許值以內而判定是否正常,
即使通過所述重試拍攝處理重新計測出的所述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容許值,只要在所述重試判定值以內,所述控制部也再次執行所述重試拍攝處理,即使執行預定次數的所述重試拍攝處理也未判定為正常時,所述控制部判定為異常而將所述元件向預定的廢棄場所廢棄。
2.一種元件安裝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相機,對吸嘴所吸附的元件進行拍攝;
圖像處理部,對由所述相機拍攝到的圖像進行處理而識別所述元件的形狀來計測該元件的形狀數據;及
控制部,對由所述圖像處理部計測出的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與圖像處理用元件形狀數據進行比較,在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在預定的容許值以內時,判定為正常而控制將該元件向電路基板安裝的動作,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容許值時,對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與比所述容許值大的重試判定值進行比較,(1)如果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重試判定值,則判定為異常而將該元件向預定的廢棄場所廢棄,(2)如果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在所述重試判定值以內,則執行如下的重試拍攝處理:再次利用所述相機拍攝所述吸嘴所吸附的元件而重新計測該元件的形狀數據,并判定該計測值的偏差量是否在所述容許值以內而判定是否正常,
所述控制部在每次所述重試拍攝處理的執行次數增加時以與所述容許值之差減小的方式變更所述重試判定值,在正常/異常的判定結束后使該重試判定值返回初始值。
3.一種元件安裝機,其特征在于,具備:
相機,對吸嘴所吸附的元件進行拍攝;
圖像處理部,對由所述相機拍攝到的圖像進行處理而識別所述元件的形狀來計測該元件的形狀數據;及
控制部,對由所述圖像處理部計測出的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與圖像處理用元件形狀數據進行比較,在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在預定的容許值以內時,判定為正常而控制將該元件向電路基板安裝的動作,
所述控制部在所述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容許值時,對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與比所述容許值大的重試判定值進行比較,(1)如果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超過所述重試判定值,則判定為異常而將該元件向預定的廢棄場所廢棄,(2)如果該元件的形狀數據的計測值的偏差量在所述重試判定值以內,則執行如下的重試拍攝處理:再次利用所述相機拍攝所述吸嘴所吸附的元件而重新計測該元件的形狀數據,并判定該計測值的偏差量是否在所述容許值以內而判定是否正常,
所述控制部將在執行所述重試拍攝處理的情況下拍攝所述元件的條件設為與最初拍攝時相同的條件。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元件安裝機,其中,
作業者能夠通過手動操作將所述重試拍攝處理的最大執行次數向所述控制部輸入。
5.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元件安裝機,其中,
作業者能夠通過手動操作將所述重試判定值向所述控制部輸入。
6.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元件安裝機,其中,
所述容許值及所述重試判定值被設定于所述圖像處理用元件形狀數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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