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固化的組合物有效
| 申請號: | 201780072017.X | 申請日: | 2017-11-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9983082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T.W.哈澤爾;W.沃爾夫;F.J.大衛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科瑪法國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8L33/14 | 分類號: | C08L33/14;C09D4/00;C09J4/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宋莉;詹承斌 |
| 地址: | 法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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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固化 組合 | ||
1.可固化的組合物,其包含:
a)至少一種包含六個或更多個碳原子的烯屬不飽和羧酸的至少一種鹽
b)至少一種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和
c)至少一種醇的單(甲基)丙烯酸酯,當作為均聚物聚合時,其玻璃化轉變溫度為至少50℃,其通過動態力學分析根據ASTM E1640-13測量,
其中所述至少一種鹽包含至少一種多價金屬鹽并且另外包含含有少于六個碳原子的烯屬不飽和羧酸根部分;
其中鹽對應于式(I):
M(OC(=O)CR1=CH2)x(O-C(=O)-R2-C(=O)-O-R3-O-C(=O)CR4=CH2)y(I)
其中M為除氫以外的n價元素,n=x+y,y=至少為1的整數,R1和R4相同或不同,且為H或CH3,并且R2和R3相同或不同,且為各自含有兩個或更多個碳原子的二價有機部分,
其中所述可固化的組合物包含10至25重量%的a)、20至55重量%的b)和25至60重量%的c),基于a)+b)+c)的總重量計。
2.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包含六個或更多個碳原子的烯屬不飽和羧酸包含九個、十個、十一個、十二個、十三個或更多個碳原子。
3.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種鹽包含至少一種鋅或鈣鹽。
4.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M選自Ce、Mg、Ca、Sr、Ba、Ti、Zr、V、Cr、Mo、W、Mn、Fe、Co、Ni、Pd、Cu、Zn、Cd、Hg、B、Al、Ga、In、Si、Ge、Sn、Pb、Sb和Bi。
5.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種醇的單(甲基)丙烯酸酯,當作為均聚物聚合時,玻璃化轉變溫度為至少75℃,其通過動態力學分析根據ASTM E1640-13測量。
6.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選自氨基甲酸酯(甲基)丙烯酸酯、環氧(甲基)丙烯酸酯、聚酯(甲基)丙烯酸酯、聚醚(甲基)丙烯酸酯、聚碳酸酯(甲基)丙烯酸酯及其組合。
7.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包括至少一種雙(甲基)丙烯酸酯官能化的低聚物。
8.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至少一種多官能(甲基)丙烯酸酯低聚物的數均分子量為1000至10,000道爾頓。
9.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醇含有環狀結構部分或羥烷基結構部分中的至少一種。
10.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醇含有至少一種選自芳族基團和脂環族基團的環狀結構部分。
11.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醇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環狀結構部分:單環、雙環、三環、四環、五環和六環烴基。
12.權利要求1的可固化的組合物,其中醇含有至少一種選自以下的環狀結構部分:異冰片基、環己基、三環癸基和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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